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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19年11月07日14:4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堅定不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深刻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集中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關於制度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標志著我們黨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認識升華到一個新高度、新視野、新水平,是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綱領性文件。

准確把握四中全會的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首先要理清制度與治理的關系。《決定》開宗明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制度是前提,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其性質決定了治理的方式。治理依照制度展開,是制度的實踐過程。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軍事、外事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更包括黨的建設的制度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我國今天的國家治理體系得來不易,是在我國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的各種政治力量都在探求治國理政的路徑,洋務運動、君主立憲、資本主義共和政體,等等,但都沒能解決中國的問題。中國共產黨自成立起,就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致力於建設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社會,提出關於未來國家制度的主張,並領導人民為之進行斗爭。在全國執政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經驗日益豐富,我們黨通過深刻總結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經驗,不斷探索實踐、改革創新,在探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取得了重大成果。

伴隨著改革開放,我們黨對國家治理的認識越發深入,進展尤為顯著。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以“把我國建成現代化的偉大社會主義強國而奮勇前進”為結語,開啟了國家治理的新篇章。1980年,鄧小平在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教訓時就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說:“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對制度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建設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提出要求,推動國家治理不斷加強和完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制度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帶領人民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重大命題,並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的新時代,開創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黨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的目標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經過幾年來的實踐,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336項重點改革任務,全部得到落實或在進一步落實中,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成效顯著,主要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取得重大成效,黨的領導力、政府執行力、武裝力量戰斗力、群團組織活力全面加強,國家治理取得歷史性成就,為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團結、人民幸福、社會安寧、國家統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評價一國的治理體系優劣,要看是否符合國情、有效管用、得到人民擁護。回望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取得的舉世矚目成就,“中國之治”充分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任務之繁重前所未有,我們面臨的風險挑戰之嚴峻前所未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和亟待改進的地方。順應時代潮流,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統攬“四個偉大”,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的重要歷史時刻,十九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問題。全會通過的《決定》系統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多方面的顯著優勢,明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提出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的前進方向和工作要求。這不僅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任務,也是把新時代改革開放推向前進的根本要求和應對風險挑戰、贏得主動的有力保証。

《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基本原則和著力點等,明確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分“三步走”的總體目標,與十九大確定的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三步走”戰略一脈相承,是對十九大報告的邏輯延伸和展開,是落實十九大有關部署的重大舉措。

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是一項極為宏大的工程,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決定》提出“13個堅持和完善”,堅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銜接,統籌頂層設計和分層對接,統籌制度改革和制度運行,充分體現了總結歷史和面向未來的統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創新的統一、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統一。

“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這一方法論貫穿“13個堅持和完善”,顯示出強烈的問題意識。《決定》要求“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是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大的短板”這一突出問題的堅定回應,也是對解決絕對貧困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實現鄉村振興的預先部署。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伴隨著全會部署任務的一項一項落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將展現出嶄新的壯麗圖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將得到更好堅持和鞏固,制度優勢必將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推動“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順利實現。

(本報記者 李玉長)

(責編:呂騰龍、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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