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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不言小

沈保衛

2019年10月29日15:39    來源:刊授黨校

黨員干部是“公家”的人,要身在其位,謀其職,盡其責。事情不論大小,認真去干、干出成效,才好。一些看似尋常的小事情,都蘊含著大文章、大乾坤,所以,須盡心而為,傾力辦好。

做好小事,體現著初心使命。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這是個宏大目標。守初心、擔使命,誠然需要“飛船”上天、“蛟龍”入海般的大壯舉,但大目標是由小目標構成的,同樣也離不開黨員干部立足現實,勤奮做好點滴小事情。“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眾利益無小事,件件都連著黨心和民意,切不可“善小而不為”。雷鋒是個普通戰士,做的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小事,雖然他的生命短暫卻閃耀著永恆的光輝。最能形象體現雷鋒精神的就是“雷鋒出差一千裡,好事做了一火車”。黨員干部要積極踐行根本宗旨,自覺發揚光大雷鋒精神,多謀貫徹群眾路線之策,多做密切黨群關系之舉,注重傾聽群眾呼聲,切實關心群眾疾苦,在堅持不懈為群眾解決好煩心的、操心的日常小事瑣事中,體現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

做好小事,體現著黨性原則。“小者大之源,輕者重之端”。小事小節中有黨性、有原則,也有人格。黨員干部做每件事情,都要善於從大局上著眼,從政治上考量,從黨性上出發。處理好小事,首先要看重小事,自覺處理好涉及組織與個人、大家與小家之間的細微關系。曾志是老一輩革命家,曾擔任中組部副部長,是個“管人”的大官。1928年11月,曾志因革命戰爭需要,忍痛將剛出生不久的兒子托付給他人代為撫養,直到1952年,母子才得以重新相見。當初的嬰兒石來發,已成為井岡山大井村地道的農民。許多人以為石來發找到了在北京當高官的母親,就再不用當農民了。可是曾志把兒子留在身邊住了一段時間后,就讓他回到井岡山繼續當農民。曾志說:毛主席的兒子都去朝鮮打仗,你為什麼不能安心在井岡山務農呢?當時,憑借曾志的影響和威望,為兒子石來發安排一份工作,甚至謀個一官半職,都不是什麼大事,也是符合情理的事情。但是在黨員干部和普通母親之間,曾志把黨性擺在了第一位,把兒子的前途小事讓位給了黨性大原則。黨員干部如果在家庭私事、個人小事上分不清、辨不明,在大的原則面前,必然會腿軟手短,經受不住風浪的沖擊和考驗,難以在大事上過關。

做好小事,體現著格局境界。黨員干部是黨的人,必須自覺做到在黨愛黨、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在涉及黨和國家利益的事情上,要甘願舍棄自己、付出一切。吳運鐸是我軍兵工事業的開拓者,被譽為中國的保爾·柯察金。20世紀50年代后期,周恩來總理指示給吳運鐸調撥一輛小轎車,有關同志選了一輛英國制的高級轎車,吳運鐸卻堅持換成便宜車。車子配好后,吳運鐸隻在工作必要時才使用,平日上下班都是擠公共汽車。吳運鐸腿上受過重傷,視力也很差,大家都很心疼他,他卻笑著說:坐不坐專車是個小事,丟了勤儉節約的老傳統可是大事情。黨員干部要像吳運鐸那樣,多為黨著想分憂、少為己動腦勞心,多講犧牲奉獻、少講待遇享受。在黨和人民利益面前,要處處展現出共產黨人“我將無我,不負人民”的至高境界。

做好小事,體現著自律意識。我們黨是擁有著9000多萬黨員的大黨。大黨要有大黨的樣子,每一名黨員都必須在黨的統一意志和紀律下行動,任何人在任何事情上都絕不允許搞特殊化。1947年2月,保衛臨江的戰斗正在激烈進行。由於糧食供應嚴重不足,規定每人每天實行定量供應。當時東北氣溫零下40攝氏度,警衛員看到陳雲深夜工作,凍得牙齒打戰,就從縣裡領了點大米,給首長煮了一碗粥。陳雲立即責令警衛員把粥送到野戰醫院,剩下的大米退回縣裡,並寫了一封檢討信。陳雲把一碗粥的小事,上升到了干部腐化的大事看待,表現出共產黨人強烈的自律意識,為我們每一名黨員干部樹立了光輝榜樣。

  (《刊授黨校》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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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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