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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中央“基層減負年”要求

重慶市委辦公廳印發15條具體措施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

2019年05月27日10:03    來源:重慶日報

原標題:市委辦公廳印發15條具體措施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

近日,市委辦公廳印發《認真落實中央“基層減負年”要求切實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把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持續抓好落實,以釘釘子精神實打實、硬碰硬,確保減負硬指標落到實處,堅決防止打折扣、搞變通,真正讓基層干部從繁文縟節、文山會海、迎來送往中解脫出來。

《認真落實中央“基層減負年”要求切實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基層減負年”部署,激勵廣大干部擔當作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要求,聚焦文山會海反彈、調查研究不實、督查檢查考核過多等問題,著力減數量、提質量、增實效,切實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真正讓基層感受到負擔減輕,特制定15條具體措施。

一、著力精簡文件

1.少發文。2019年,市級層面(含市委、市政府和市級各部門,下同)發至區縣及以下的文件減少30%以上。市委、市政府帶頭,各區縣也要照此嚴格執行。實施政策性文件制定計劃制度,加強發文必要性綜合論証,對計劃外發文實行先立項審核、再啟動起草。未列入計劃或未通過立項審核的,一律不發文。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可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再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分工方案,一般在制定文件時一並明確,不再單獨制發。科學確定文件密級和印發范圍,能公開的公開。經市委、市政府審定的專項工作要點、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屬部門職權范圍事項,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雖事關重大,但印發范圍較小,可直接進行工作部署的﹔雖以前每年發文,但現階段相關問題不再突出,發文必要性不強的﹔議事協調機構工作規則及其辦公室工作細則、年度工作要點、成員(副組長以下)調整等,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文。一個事項沒有重大新的情況發生一般不再發文。相同或相近事項整合發文。

2.發短文。發揚“短實新”文風,堅決壓縮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長空洞,市委、市政府制發的政策性文件原則上不超過10頁,區縣和市級部門按此從嚴掌握。貫徹落實上級文件制定配套措施的,不必重復闡述形勢、背景、重要意義、基本原則、組織領導等內容,不得簡單照抄照搬。印發領導同志講話一般不超過5000字,印發兩個以上領導同志講話一般不超過8000字。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合並報告,綜合報告原則上正文不超過9頁、專項報告正文不超過6頁,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二、著力精簡會議

3.少開會。2019年,市級層面開到區縣及以下的會議減少30%以上。各區縣也要照此嚴格執行。各級領導干部所作指示批示要思路清晰、觀點鮮明、措施具體、操作性強,以減少開會,避免層層研究、反復請示。市級部門牽頭組織的全市性會議按規定報送市委、市政府審批,行業性會議也要從嚴控制。凡需傳達和部署到基層的工作,原則上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區縣參會人員原則上在區縣分會場參會。上級會議原則上隻開到下一級,經批准直接開到鄉鎮(街道)的會議,不再層層開會。能合並召開的會議盡量合並召開。市委、市政府領導分管和聯系領域年終總結和年初部署會打捆安排。加強對基層集中宣講活動的管理,嚴格控制數量和規模,注重提升宣傳實效。

4.少陪會。合理確定參會人員,隻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單位和人員參會,未經批准不得要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會。布置工作、聽取意見等不需要決策的會議,可降低參會人員職級要求。議事協調機構召開的會議,一般隻請成員單位參加。各類會議原則上一個單位隻派1人參會。

5.開短會。市級部門牽頭組織的全市性會議,一般隻安排一位市領導講話,會期不超過半天﹔除會議有規定討論事項外,一般不安排分組討論﹔會議經驗交流和表態發言原則上採用書面形式,確需現場交流發言的,每個單位發言時間不超過5分鐘。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會、專題會等一般不超過90分鐘。加強會前准備,除涉密、緊急等特殊事項外,會議材料應會前發放。討論發言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多提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不作一般性工作匯報。

6.開實會。增強會議針對性,堅持問題導向,及時作出決策,防止久議不決﹔增強會議實效性,會議議定事項要限時辦結,加強跟蹤督辦,防止決而不行。會議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態,不搞刻意的傳達不過夜,不搞同一事項同級多種會議反復研究。

三、著力優化調研

7.多隨訪。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提倡不做方案、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先踩點、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多開展暗訪隨訪,不看踩好的“點”,不看造好的“景”。根據主題和內容確定調研人員,最大限度減少隨行人員,輕車簡從,不干擾基層工作,不影響企事業單位正常生產經營,不影響群眾正常生活。

8.摸實情。調查研究要堅持奔著問題去、帶著效果回。多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開展“蹲點式”調研,多到園區企業、田間地頭、群眾家中去開展“面對面”走訪,聽真話、摸實情。推進調研成果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具體舉措,提高決策科學性,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著力規范督查檢查考核

9.減督考。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確保2019年市級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80%以上,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市級各部門開展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同類事項合並進行,涉及多部門的聯合開展,防止重復扎堆、層層加碼。統籌安排、聯動開展巡視巡察、“三大攻堅戰”“八項行動計劃”督查考核、年度綜合考核、黨建考核等,推動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減輕基層迎督迎檢迎考負擔。嚴禁以調研指導名義變相開展或化整為零多次開展督查檢查考核。

10.多暗訪。把暗查暗訪作為發現問題、督促落實的重要手段,組建專業隊伍,配齊專業設備,健全工作機制。選擇脫貧攻堅、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進行暗訪。對工作作風等容易反彈的問題開展暗訪和“回頭看”,鞏固工作成效。

11.考實績。強化結果導向、績效導向,精簡和優化考核指標,實施差異化考核,更加注重看實際效果、看群眾評價。多採用第三方評估等不增加基層負擔的方式評價工作,堅決糾正“痕跡主義”機械式做法,不簡單將有沒有領導批示、開會發文、台賬記錄、工作筆記等作為工作是否落實的標准。集中清理規范政務App、微信工作群等,不得以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代替對實際工作評價。

12.防推責。清理和規范“一票否決”和“責任狀”“承諾書”等事項,對中央層面和市委、市政府無明文規定的一律撤銷,對市級明文規定設立的重新評估,凡無實質意義的一律撤銷,防止變相向基層推卸責任。

13.少評比。集中清理和規范評選評比表彰和各類創建達標活動,對未按規定審批的一律撤銷,對確需保留的盡量整合。對違規開展評選評比表彰和創建達標活動的,依據有關規定精准問責。

五、著力加強保障

14.建機制。加強發文、開會、督查、考核等動態監測、預警提示。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對市級層面文件制發和會議召開情況實行季度通報。統籌安排領導下基層調研活動,各單位對班子成員和內設機構調研通盤統籌,防止扎堆調研。各級辦公廳(室)要履好職、盡好責,嚴格管控好各類會議、活動、文件,提高審核把關能力。將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作為監督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發文限額的重要方式。把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納入巡視巡察和督查內容,加大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曝光力度,對干實事、作風好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

15.強統籌。市級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由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秘書長聯席會議負責推進落實,每季度檢點通報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推進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中央“基層減負年”要求落到實處。

(責編:常雪梅、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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