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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藍”守護大美漓江

廣西桂林:積極履職拉起公益訴訟“法治圍欄”

2019年01月16日09:22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檢察藍”守護大美漓江

桂林市檢察院檢察官在漓江上開展公益訴訟調查取証。張萬杰嘎攝

“漓江不僅是桂林的漓江,更是中國的漓江,世界的漓江。桂林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智慧保護好我們桂林的母親河,保護好中國這張‘綠色名片’!”記者近日在廣西桂林漓江邊採訪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檢察院檢察長林鼎立這樣對記者說。

自檢察機關推進公益訴訟工作以來,桂林市兩級檢察機關迅速行動,為保護漓江,拉起一道“法治圍欄”。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全市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共收集、發現漓江流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29件,經審查立案110件,清理污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9公裡,督促回收和清理生產類固體廢物15.78噸。

建立“檢察+N”機制,聚力保護漓江

近日,桂林市興安縣檢察院針對漓江源頭水庫淹沒區華江鄉一家造紙廠廢水池浸泡廢料污染環境行為,及時採用無人機航拍取証,委托相關權威部門鑒定固定証據,依法向縣環保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並跟進縣環保局履職。最終,在漓江汛期到來之前妥善處置了污染物,有效避免了漓江受到污染。這是桂林市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保護漓江的一個典型案例。

近年來,桂林市檢察院積極融入保護漓江大格局中,緊緊依靠黨委、人大支持開展工作。2018年該院主動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對公益訴訟工作的專項調研,並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關於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的報告,得到市委、市人大常委會的充分肯定。

桂林市兩級檢察機關建立“檢察+N”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與法院、公安、漓江管委會、環保、國土等單位的聯系協作,建立檢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公益訴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重大情況通報機制、案件專業咨詢協助機制等工作方法,互聯互通,共建外部協作機制,保護漓江流域生態安全。

2018年2月,桂林市檢察院與市國土資源局聯合出台《關於加強協作推進行政公益訴訟促進法治國土建設的意見》,形成保護包括漓江生態環境和資源等公共利益的合力。2018年11月,該市檢察院與市律師協會召開律師參與公益訴訟座談會,隨后桂林市律協發布《桂林市律師協會關於成立桂林市律師公益訴訟志願團的通知》,目前,已建立律師參與、與檢察機關合力保護公益、保護漓江的統一協調性組織。

在強化外部協作機制的同時,桂林市檢察機關還加強統籌規劃,創新內部溝通協作機制,建立了民行部門與內部業務部門之間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橫向協作機制。據統計,2018年所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約有三分之一是來自其他部門履職中發現並移送的,實現各部門之間無縫對接、動態監督。

貢獻“檢察智慧”,守護山水桂林

根據摸排的線索,2018年初,桂林市檢察機關開展“漓江流域公益訴訟專項工作”,打響了“漓江保衛戰”。同年3月,桂林市檢察院出台《關於集中開展環漓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工作方案》,組織漓江沿岸11個縣(區)檢察院集中開展為期一年的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妥善解決一批群眾關切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問題。

針對漓江風景名勝區市區段非法破壞河道行為,象山區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督促水利部門依法履職,水利部門接到檢察建議后,責令侵權人修復好破壞的漓江河道。

在“漓江保衛戰”中,桂林市檢察機關採取“大專項”與“小專項”相結合,提升辦案質效。靈川縣檢察院針對漓江流域的森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現狀開展保護森林資源“小專項”活動,向縣政府匯報森林資源被破壞的情況,並提出相應的檢察建議。縣政府高度重視,印發《嚴厲打擊毀林種果破壞森林資源專項工作方案》,迅速開展整治非法破壞森林資源,保護漓江流域生態的行動。

兩級檢察機關在辦理破壞漓江流域生態犯罪案件過程中注重落實“一案一釋法”,把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同時辦成“法治課”,及時向行政機關通報該市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突出營造“保護漓江”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2018年,桂林市兩級檢察機關多次到行政機關舉辦公益訴訟講座,增進行政機關對檢察機關開展“保護漓江”等公益訴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年5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以“關注公益訴訟、守護綠水青山”為主題的宣傳月活動,深入社區、企業、街道、學校開展宣傳,印發公益訴訟專刊1000冊。另外,還與桂林電視台聯合制作公益訴訟宣傳專題片,借助桂林電視台法制頻道《陽光檢察》平台在全市范圍內播放,專題介紹公益訴訟職能、工作情況及“保護漓江”的成效。

從2018年1月開始,該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線索微信“隨手拍”舉報平台投入運用,群眾通過手機拍攝和上傳微信平台,直接舉報,為打擊破壞漓江生態資源犯罪提供了可靠線索。

一年來,桂林市檢察機關不斷貢獻“檢察智慧”,為保護漓江筑起了一道道法治屏障。

探索“恢復性司法”,做好保護“后半篇文章”

日前,在游人眾多的桂林市漓江岸邊解放橋六匹馬碼頭,七星區檢察院聯手桂林漁政,組織非法捕撈案的涉案人員參與生態保護公益訴訟及魚苗放流活動。活動現場,6000尾魚苗,在人大、政協、法院、公安等各界代表及熱心市民的監督與見証下,回到了漓江的懷抱。

2018年4月9日凌晨,被告人鄧某攜帶電魚設備、塑料桶、撈網等作案工具,駕駛一艘竹筏跟著外號為“老鬼”的男子(在逃),在七星區虞山橋漓江水域進行“電捕魚”,被執法人員當場抓獲,繳獲漁獲物10.9公斤。同年4月12日,鄧某被七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辦案檢察官與漁政部門溝通后,組織犯罪嫌疑人以購置魚苗並放流的方式進行生態補償。同時,兩部門還在人流密集區開展以案釋法宣傳活動,提升市民及游客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取得了更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這是桂林市檢察機關在實施“漓江保衛戰”中,探索恢復性司法模式的一個縮影。在積極探索實踐設立補植復綠基地和增殖放流基地等模式基礎上,以量刑建議、相對不起訴、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等手段督促行為人履行生態修復義務。

永福縣檢察院針對群眾關注的“人坐刑期滿,荒山依舊在”的問題,開出了讓破壞生態環境的被告或當事人“補植復綠”的整治藥方。在辦理王某筆、王某書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中,發現2名嫌疑人未經批准,擅自到漓江流域中砍伐樹木,種植砂糖柑,導致21畝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被毀壞。檢察機關將案件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2名被告人移走已種植的砂糖柑,並按要求恢復植被,獲得法院認定和林業部門支持。

一年來,桂林市兩級檢察機關深入查找漓江保護中的問題隱患、制度缺陷和監管漏洞,先后向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提交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領域調研報告6份,發出檢察建議12份,推動相關單位建立健全制度,做好生態修復的“后半篇文章”,為保護漓江建立起長效機制。(鄧鐵軍 劉明娟)

(責編:王珂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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