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1日10:07 來源:浙江日報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離休干部顏光明同志(按副省長級標准報銷醫療費),因病醫治無效,於2018年10月16日在杭州逝世,享年93歲。
顏光明同志是山東省寧陽縣人,194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參加革命工作。歷任山東省泰泗寧縣靈山區、東庄區抗聯青救會長,魯中軍區后勤民兵連副指導員,泰寧縣東庄區委青年會長,浙江省永康縣龍山區委委員,磐安縣安文區委委員、民運委員、區委副書記,磐安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副書記、縣長,寧波市造船廠籌備處黨支部書記兼副主任,浦江縣委副書記,浦江縣壺沅區委書記,金華專署計劃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副主任、副院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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