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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思考

中共成都市郫都區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26日09:42    來源:先鋒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振興鄉村的主心骨和頂梁柱。為准確把握新時期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探尋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有效路徑,我們通過問卷調查、集中座談、實地考察、個別訪談等方式,對郫都區129個建制村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

通過調研發現,當前,農村基層黨組織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黨組織書記帶頭發展、帶動發展能力不強,“兩委”干部服務意識、服務能力與鄉村振興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基層黨組織推進產業發展、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的“火車頭”作用發揮不充分﹔服務供給能力不足、水平不高,不能精准識別和有效滿足群眾需求﹔活動陣地空間不足、功能布局不合理、標識標牌過多﹔黨員教育管理“寬鬆軟”現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會一課”“微宣講”等制度落實不到位,黨員違紀違規現象時有發生﹔承擔的行政性事務較多,等等。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創新活動方式,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要加強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這些新指示新要求,為我們全面加強新時期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突出引領能力,建強農村骨干隊伍

振興鄉村,離不開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村干部人才隊伍。

一要建強帶頭人隊伍。深入推進“頭雁工程”,通過邀請高校教授、專家學者、領導干部、“鄉土專家”授課,定期到先發地區集中培訓、跟班學習、挂職鍛煉等方式,加強黨組織書記“精准提能”培訓,打造適應新時代鄉村振興要求的高素質專業化帶頭人隊伍。

二要建強“兩委”干部隊伍。探索實施為農村黨組織配備專職黨務副書記和組織員、實施“一村兩大”、選派選調生到村挂職,配強村級干部力量。區、街道兩級建立常態培訓機制,緊扣“三農”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定期集中輪訓和到先發地區參觀學習,不斷提升“兩委”干部履職能力。

三要建強村級后備干部人才庫。建立“區選區備”村級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庫,“一人一檔”重點培養。各村常態儲備2名以上“兩委”委員后備干部,適時選派到區級部門、街道機關重要工作挂職鍛煉,確保“備之能用”。同時,加強農村青年黨支部建設,壯大農村年輕黨員和青年人才隊伍﹔大力培育新時代新型農民、農村經紀人、職業經理人,為農村長遠發展儲備高素質人才。

聚焦提質增效,夯實農村黨建基礎

做好“三農”工作,振興鄉村,關鍵在農村基層黨組織。

一要開展黨支部建設整體提升。突出健全基本組織、建強基本隊伍、開展基本活動、落實基本制度、強化基本保障,全面提升農村基層建設質量和水平,著力解決黨支部弱化虛化邊緣化等問題,使農村基層黨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和組織、宣傳、服務群眾的職責。

二要加強黨員分類積分管理。根據地緣、業緣、趣緣等特征,將農村黨員劃分為產業、文化、環境、法治建設等不同類型的小組,分類建立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設立基本工作、組織任務、日常表現、民主測評、加分事項等積分考評項目,實行周督察、月通報、季考評,切實解決農村黨員教育培訓難、作用發揮難、管理監督難、組織生活難等問題。

三要提升黨組織活動陣地規范化水平。聚焦農村黨群服務中心去行政化、去辦公化、去形式化和親民化改造,從區級層面制定加強黨群服務中心空間標准化、服務規范化、運行常態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參考樣本,示范點引領,“點線面”結合推進黨群服務中心標准化、規范化建設。

優化工作機制,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

隻有精准對接群眾需求,持續增強黨組織服務功能,才能不斷提升黨組織凝聚力、號召力。

一要優化村“兩委”運行機制。制定村(社區)“兩委”運行規則,完善農村公共事務准入制度,細化區、街道、村三級職能職責邊界,明確“兩委”職責清單。完善黨組織書記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推行村“兩委”主要干部分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群眾述職制度,述職評議結果作為其實績評定的重要依據。

二要推行密切聯系群眾“三固化、四包干”制度。該制度為郫都區首創,主要指全區區領導、部門和街道領導干部,每周定期到聯系村(社區)與村社干部一起現場辦公,對宣講政策、督導工作、問需解難、辦好實事等工作進行包干指導。今年以來,全區各級干部已走訪群眾32.7萬余人次,收集問題19575個、辦理14144個,信訪總量同比下降35.4%,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區。

三要建立形式多樣的激勵機制。每季度召開黨建片區聯席會,每次一個主題開展競進拉練,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持續推進村級黨組織“減負增效”,讓基層有更多時間、精力聚焦主責主業。完善村干部待遇合理增長機制,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激情。

強化黨建引領,提升農村現代治理水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要求。

一要創新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機制。探索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一核三治,共治共享”基層治理機制,精准對接群眾需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引導社會組織、志願者隊伍和專業社工等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治理。

二要深入推進依法治理。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通過“清權”“晒權”“束權”,將重大事項決策、招投標事項管理、臨聘人員管理等村務納入“清單”,細化明確村干部權力“邊界”及決策程序,推進“關權入籠”向農村延伸。

三要廣泛聚合農村自治力量。不斷完善農村黨組織領導、議事會決策、村委會執行、監委會監督的基層群眾自治運行機制,充分尊重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自主權,廣泛搭建農村普通黨員、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分子參與社區事務的平台。

四要大力培育德治土壤。深挖農村民風民俗、熟人社會、村規民約等蘊含的道德規范,常態化開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先進典型評選表揚,不斷完善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培育風清氣正、向善向上的輿論導向,形成文明鄉風。

成都《先鋒》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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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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