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史頻道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領袖人物紀念館

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

2018年07月13日07:34    來源:廣安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留言】【論壇】【打印】【關閉

  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強調,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鄧小平的這句話,深刻揭示了黨內法規的地位和作用,闡述了黨規黨法與國家法律的關系。

  第三次復出后,鄧小平以卓越的理論視野和杰出的政治才干,帶領人民開辟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道路。他在千頭萬緒的工作中抓住決定性環節,首先從端正思想路線入手進行撥亂反正,領導實現了黨和國家工作重點的轉移和改革開放重大決策的實行。與此同時,他從黨的建設的角度總結了“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訓,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教訓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提出了“健全黨規黨法,嚴肅黨紀”的要求。隨后,中央接連發布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關於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等一批重要黨內法規,總結了歷史上黨內政治生活的經驗教訓,把黨章的有關規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具體化,成為從法規制度上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為實現黨風根本好轉發揮重大歷史作用、產生深遠影響。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紀律是治黨之戒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國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國,從政黨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規治黨。“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說的就是要把黨紀挺在國法的前面,用紀律和規矩衡量黨員干部行為、管住大多數,確保黨的團結統一,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純潔。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建設,以“中央八項規定”為標志陸續修訂出台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一批重要黨內法規,形成了包括一部黨章、兩部准則、20多部條例,以及一系列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比較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為管黨治黨、執政治國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記者 武娟 整理)

(責編:趙亮、李璐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