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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扎實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張訓海 王成

2018年04月12日15:25    來源:共產黨人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報告提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自治區編辦作為牽頭負責單位,高點站位,總體設計,扎實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照全區各地、各行各業“一盤棋”的思想,確定“條塊並進、點面結合”的工作思路,將跨行業跨領域綜合執法和重點領域、關鍵行業綜合執法改革相結合,試點先行,壓茬推進,力爭用3~5年時間,建立以覆蓋城鄉、跨行業跨領域綜合執法為主體、若干領域和行業執法為補充的“1+N”執法模式,目前已初見成效。

強化措施,壓茬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公共權力、部門利益和體制機制的重大調整和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推進難度大。自治區編辦結合工作實際,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建立了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牽頭抓、綜合處統籌協調、業務處推進落實的工作機制,將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責任處室和時間節點,形成推進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建立定期工作匯報制度和跟蹤督查制度,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以抓鐵留痕的決心,一步一步抓落實,一項一項往前推,確保改革穩步向前推進。

堅持試點先行,推進市轄區跨行業跨領域綜合執法改革。根據自治區安排,在吳忠市市轄區開展以集中城市管理領域執法權為重點、跨行業跨領域實行綜合執法的改革試點。改革中注重簡政放權與體制創新“兩輪驅動”,放管服“三管齊下”,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力量整合、規范執法“四步到位”,初步建立了統籌城鄉、市區一體、三級貫通、全域覆蓋的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機制。一是合力推動促進改革聯動。吳忠市委、市政府組成改革領導小組,深入調研、博採眾長,制定改革試點方案和綜合執法事項目錄,自治區編辦、政府法制辦加強協調、認真審核,自治區區直17個部門積極配合、合理建議,吳忠市改革試點方案正在按程序研究審批。2017年6月20日,吳忠市和利通區、紅寺堡區綜合執法(監督)局正式挂牌,目前執法工作已全面展開。二是“傷筋動骨”換來“脫胎換骨”。將吳忠市直14個部門390多項執法事項下放,同時將利通區、紅寺堡區10多個部門310多項執法事項整合,下放、整合的執法事項統一由新設立並列入政府工作部門的兩區綜合執法局承擔,向社會公布執法權力清單。按照“編隨事走、人隨事轉”原則,從市直下放權力的部門、單位連編帶人下劃近100名、從兩區權力部門整合110多人連編帶人補充到兩區綜合執法局,原由多個部門、多支隊伍履行的執法職責交給一個部門、一支隊伍承擔,使執法工作更加高效有力,也推動了“城管”的華麗轉身。三是力量下沉強化基層執法。下沉執法力量,實行屬地管理,著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域覆蓋的行政執法體系,向鄉鎮派出17支綜合執法大隊,實行雙重管理機制,加強監督考核。組建由鄉鎮黨委書記、分管領導和派駐鄉鎮大隊長為主的綜合執法領導小組,建立以鄉鎮綜合執法大隊為主,各站所密切配合的基層“大執法”聯運機制。給兩區綜合執法局下劃、調整的執法人員80%充實到執法一線,著力解決執法機構分散、基層執法力量薄弱問題。

堅持重點突破,推進城市管理領域適度集中的綜合執法改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跨行業跨領域“大綜合”執法的雛形。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安排部署,在吳忠市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將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全部執法權和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統一行使的其他行業部分執法權適度集中實行綜合執法。為構建區、市、縣(市、區)三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自治區編辦會同自治區住建廳印發《關於規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設置的意見》,規范機構設置,統一機構名稱,整合職責任務,建立縣(市、區)具體執法、自治區和地級市加強監督的體制機制。實際工作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按照城市人口萬分之十左右的比例配備了執法人員,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基礎。

堅持整合資源,推進部分行業綜合執法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統一安排部署,配合相關部門在勞動監察、衛生計生、文化市場等一些專業性強、情況復雜、有特殊要求的行業推進行業內綜合執法改革。自治區和地級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除法律法規明確外,行政執法事項全部下放屬地管理,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努力形成監管合力。合理劃分自治區、市、縣(市、區)執法職責權限,自治區主要負責制定執法標准、流程和規范,加強協調、指導、監督和考核﹔地級市負責監督、考核和跨地區案件查處﹔縣(市、區)整合行業內多支隊伍、多個科室執法力量,歸並為一支隊伍綜合執法。目前,勞動監察、衛生計生等行業綜合執法改革基本完成,構建了比較完善的行業綜合執法體系。

執法惠民,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初見成效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實踐中以人民的滿意度和各項工作的實際成果,來檢驗改革是不是成功,有沒有成效。

重心下移,執法為民更“接地氣”。市轄區綜合執法改革后,利通區、紅寺堡區綜合執法局劃轉的執法人員80%充實到了執法一線,加強了基層執法力量,消除了基層執法的空當和死角,提升了執法服務能力和水平。利通區綜合執法局為解決市區流動攤點和周邊農民自產自銷的問題,堅持疏堵結合,精心選址,實行定點劃線、制式經營櫃等“六統一”模式,設置便民服務疏導點17處,安置各類經營人員435名,變市容管理的“難點”為綜合執法的“亮點”,深受廣大群眾歡迎。

資源整合,執法效率大大提高。勞動監察實行綜合執法后,執法檢查力度明顯加強,全區工程建設領域1034個在建項目中,農民工工資保証金收繳率達98%,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實名制管理率達96%,農民工工資銀行卡發放率達88%,較2016年同期全部實現增長,拖欠工資案件數、涉及人數、拖欠金額和因欠薪引發到自治區信訪事件數呈下降態勢。市轄區綜合執法改革后,利通區綜合執法局共承擔21個相關部門的454項執法事項,紅寺堡區綜合執法局共承擔10個相關部門的292項綜合執法事項,原分散在多個部門的執法事項、執法力量集中組建一支隊伍管執法,有效破解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執法力量分散等問題,大大提高了執法效率。

監督加強,執法行為更加規范。綜合執法改革后,綜合執法機構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加強隊伍建設、規范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對來自不同部門、不同行業的人員加強執法培訓,統一服裝、統一標識、統一証件、統一流程、統一執法文件等,實現由“單一整合”向“深度融合”轉變,使執法行為更為規范、標准。目前,利通區綜合執法局查處的300多件簡易程序案件中,沒有發生一起行政復議行為。

機制健全,執法能力全面提升。改革明確了綜合執法部門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職責權限,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確保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既相對分離又相互促進。通過業務主管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定期會商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互聯網+”、智慧城管等手段和方式,實現了業務主管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大大提高了執法質量和服務水平。

(作者單位:自治區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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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美琪、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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