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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轉隸這一關鍵環節

——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系列解讀之三

2017年11月08日11:1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牢牢把握轉隸這一關鍵環節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要求,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對轉隸作出了規定。

  開展任何工作都要突出重點、把握關鍵,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同樣如此,必須牢牢抓住轉隸這個關鍵環節,打造“過河”的橋和船。對此,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明確要求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完成相關機構、職能、人員轉隸。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現這一目標,就要通過轉隸,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成立各級監察委員會,有效解決行政監察范圍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等問題。從北京、山西、浙江改革試點情況看,三省市把轉隸作為推進試點工作的關鍵,堅持高標准,逐個審核轉隸人員檔案,嚴把政治關、嚴格資格條件,對不適合到紀委、監委工作的不予轉隸。截至今年4月底,三個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省、市、縣監察委員會組建和轉隸工作,並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

  全面摸清底數,夯實基礎工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的部門多、人員多。要實現改革平穩起步,就需摸清底數,清楚監察機關和檢察院相關部門的職能、編制、隊伍、案件情況,了解涉改人員的思想狀況。隻有做到對各方面情況心中有數,轉隸工作才有堅實的基礎,也才能有效應對轉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情況。

  加強思想引領,確保思想不亂。完成轉隸,首先是人的轉隸,而人的轉隸,關鍵是思想上的轉隸。開展改革試點,不可避免有涉改人員對改革的重大意義認識不清,對部門或個人利益待遇有所擔憂,從而對轉隸存在這樣那樣的顧慮。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並將其貫穿改革始終,增強轉隸人員的政治認同和歸屬感,從而引導他們全力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改革。同時,還需要做好政策保障工作,進一步打消轉隸人員的思想顧慮,減少摩擦和阻力。

  把握動態平衡,保証工作不斷。黨的十九大作出了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吹響了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的號角。貫徹落實好十九大精神,必須一刻不停歇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從北京、山西、浙江改革試點情況看,三省市都按照“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原則,明確了轉隸前檢察院反貪、反瀆部門已立案、尚未辦結的按原有程序辦理,轉隸后新立案調查的按新的領導關系辦理,保証了相關工作的連續性。其他地方應學習他們的好做法,做好案件線索的梳理和交接,保障反腐敗斗爭在轉隸期間力度不減、節奏不變。

  堅持內涵發展,實現精簡高效。改革的本質是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必須立足內涵發展,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實現改革效益的最大化。京晉浙三地紀委、監委在改革后監督范圍更廣、任務更重的情況下,全面整合機構職能和人員,做到了內設機構數、派駐機構數、人員編制數“三不增”。其他地區也應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不增加人力、物力、財力的情況下,實現反腐敗資源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

  完成轉隸組建只是改革試點的第一步,盡早實現監委正常高效運轉才是關鍵。各地還應把“全融合”理念貫穿改革試點工作始終,在成立各級監委后,加強黨紀、法律業務培訓,深化機構、人員融合,把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好傳統、好作風融合在一起、傳承下去,實現執紀與執法的統一,從而使反腐敗的鐵拳攥得更緊、威力更大,在懲治腐敗的實踐中充分發揮國家監察的制度優勢。(記者 張磊)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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