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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努力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

2017年10月15日11:25    來源:求是

原標題: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努力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

  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國政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取得階段性成效。當前,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正處於攻堅克難的關鍵時刻。我們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南,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理念思路提升、體制機制創新、現代科技應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結合起來,推動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創造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

  一、深入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重點的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對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決定性影響。各級法院檢察院要遵循權責統一原則,加快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權責統一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員額制是司法責任制的基石。最近,全國法院、檢察院系統已經完成首批法官檢察官遴選工作,入額法官12萬多名,入額檢察官8.6萬名。各級法院檢察院要嚴格執行法官檢察官遴選標准和程序,讓辦案多、質量高、效果好的人員入額,讓入額的人員多辦案、辦好案。要完善動態化的員額退出機制,讓不適應在一線辦案的人員及時退出員額,形成正確導向。建立常態化的員額增補機制,對預留或空出的員額指標,定期進行遴選,讓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助理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入額,穩定職業預期。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嚴格執行入額后辦案數量要求,並帶頭辦理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帶動形成以辦案為榮的職業精神,促使法官檢察官回歸辦案本位。要健全落實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職業保障政策,調動廣大司法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推動省以下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落實司法責任制,既要確立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做到誰辦案誰負責,又要與時俱進創新監管方式,確保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對院庭長來說,實行司法責任制,不是不要監管,而是對監管內容、方法要作改革,從微觀的個案審批、文書簽發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管轉變,推動從整體上提升司法質量和水平。要完善專業法官會議、檢察官聯席會議等機制,充分發揮其在類案建議、專業咨詢、業務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促進法官檢察官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要總結一些地方建立辦案流程自動監管機制、開發庭審自動巡查系統等有效做法,善於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創新監管方式,變人工監管為智能監管、事后監控為實時監控、粗放監督為精准監督,提高監管科學化、程序化、公開化水平,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深入推進組織結構創新,構建扁平化管理和專業化建設相結合的司法組織機構新體系。內設機構改革是創新司法機關組織結構的必由之路。過去,一些地方增設內設機構,導致管理層級多、一線辦案人員少,影響了司法效能。要以縣級法院檢察院為重點,推動省以下各級法院檢察院進行內設機構改革,進一步提高司法效能。改革過程中,既要尊重審判、檢察工作各自規律特點,不搞左右看齊,也要考慮不同層級法院檢察院職能差異,不搞上下完全對口。要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努力在專業化建設基礎上實行扁平化管理,達到內設機構減下來、質量效率提上去的目的。專業化新型辦案團隊的構建要堅持以法官檢察官為核心、以審判和檢察業務需求為導向,推動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讓法官檢察官集中精力處理判斷、裁定等核心業務,提高辦案質量效率。要從司法工作實際需要出發,合理確定司法輔助人員規模,防止人浮於事。同時,通過現代科技應用、司法輔助事務外包等辦法,大幅減少司法輔助人員需求量,提高效率。

  緊緊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歷史性機遇,構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運行新模式。大數據、人工智能新時代的來臨,我們不僅站在“巨人”肩膀上,而且可以站在人類“智慧之巔”。要把現代科技偉力和司法人員創造力更好地結合起來,形成科技理性和司法理性融合效應,努力創造具有中國特色、引領時代潮流的司法運行新模式,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現代科技迅猛發展,不斷突破人的體力、智力局限,為提高司法效率創造了有利條件。要善於運用新技術,通過推動電子卷宗自動生成、案件信息自動檢索、法條案例自動推送等,使法官檢察官能夠從大量的重復性勞動中解放出來,集中精力處理司法核心業務。在法院受理案件中,民商事案件佔60%左右,是案多人少矛盾最突出的領域。要找准人工智能要素式提取和類型案件要件式解構的結合點,推進婚姻家庭、合同、勞動爭議等民商事案件要件化、標准化審理,特別是在非訟案件、程序性裁定、小額訴訟等簡易案件中推廣使用令狀式、格式化裁判文書,進一步提高司法質量效率。要借鑒一些地方研發運用電子督促程序的做法,對簡單的債務糾紛,實行支付令網上申請、審查、送達,進一步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現代科技具有的預見性、精准性,與提高司法質量的需求高度契合。要推廣應用法律文書智能分析、校對系統,幫助司法人員及時發現和糾正邏輯錯誤、事實証據遺漏、法條引用錯誤等,提高法律文書質量。要運用大數據技術研發偵查監督平台、公訴証據分析系統、數字化出庭系統等檢察智能輔助系統,為檢察官提供証據分析、期限預警、辦案瑕疵提示等幫助。研發更高水平的審判智能輔助系統,為法官提供類案推送、裁判比對、數據分析等服務,對偏離度過大的案件自動預警、及時評查,推動“類案類判”,促進裁判尺度統一。

  隨著各類科技信息化產品進入日常生活,人民群眾思維方式、生活習慣發生很大變化,對高品質、高效率司法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我們要積極研發司法智能服務系統,為當事人提供類案檢索推送等服務,引導當事人對裁判結果形成理性預期,增強對司法的信任。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試點,運用大數據技術聯通各地訴訟服務中心,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探索建設互聯網法院,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要充分運用市場化、社會化機制,把適合由社會力量承擔的事務交給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去做,把司法輔助事務集中起來外包給有資質的企業、中介機構,讓司法人員專注於司法核心業務。要建立矛盾糾紛在線化解平台,健全訴訟風險評估、類案結果提示等機制,引導當事人自願選擇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有效緩解司法機關辦案壓力。善於運用“互聯網+服務”等模式,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精細化、個性化司法服務。

  二、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大數據、人工智能通過挖掘、學習,能夠拓展、延伸人的理性思維,極大提升我們探索未知、塑造未來的能力,也給刑事司法工作注入前所未有的創造力。近年來,上海、貴州運用現代科技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探索運用大數據分析証據,明確偵查、起訴、審判不同訴訟階段的証據標准指引,研發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構建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探索了一條司法體制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融合的新路子,改變了許多傳統的思想觀念、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決策科學性,是一次歷史性變革,對於規范司法行為、防范冤假錯案、提升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表明,現代科技應用邁出一小步,可以推動刑事司法文明前進一大步。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遵循司法規律,善於把制度優勢和技術優勢結合起來,努力走出一條不同於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刑事司法文明發展之路。

  堅持訴訟規律和認識規律相統一,以科學可行的証據標准指引刑事訴訟活動。証據是訴訟的靈魂。反思近年來糾正的歷史上少數冤假錯案,導致其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証據標准適用不統一、取証行為不規范、証據審查判斷不全面,造成起點錯、跟著錯、錯到底,導致公檢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機制難以落到實處。要以辯証唯物主義認識論為指導,把訴訟規律和認識規律統一起來,依法制定刑事訴訟各階段的証據標准指引,並以此規范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確保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要把握証據標准指引的階段性,對同一類型的案件,充分考慮偵查、起訴、審判階段不同的職能定位和認知條件,分階段制定証據標准指引。要把握証據標准指引的遞進性,按照從偵查、起訴到審判層層遞進的原則,越往后証據越充實、証據鏈越完善,最終達到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的程度。要把握証據標准指引的制約性,堅持后一階段証據標准指引嚴於前一階段,達不到后一階段証據標准要求的,就會提示補証,不能補証的就無法進入下一環節,從而把公檢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落到實處。要把握証據標准指引的基本性,作為辦案指引的証據標准,隻列明同一類型的案件應具備的基本証據要求,不需要也難以做到包羅萬象、窮盡各種具體的証據要求。要把握証據標准指引的差異性,對不同類型的案件,根據案件性質、特點,實行差異化的証據標准指引,以達到繁簡分流、提高辦案效率的目的。

  准確把握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的功能定位,更好地發揮現代科技在刑事司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人工智能作為人類智慧創造的一種新型工具,對數值、符號的計算,比人腦更加精准快速、穩定可靠,也更容易找到最優的解答。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是現代科技在司法領域應用的智慧結晶,是推動刑事司法變革的重要力量。智能輔助辦案系統不替代線下刑事訴訟活動,也不替代司法人員獨立判斷,而是通過推動公檢法在共同的辦案平台上、明確的証據標准指引下辦案,成為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落地、提升刑事司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對符合証據標准指引的案件自動放行,對不符合証據標准指引的案件自動阻止並提示補証,為公檢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提供新載體。二是引導司法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全面、規范收集和審查証據,及時發現需要糾正的問題,防止因証據收集、審查不全面不規范而導致冤假錯案發生。三是對証據完整性及矛盾點進行基礎性審查、判斷,幫助司法人員克服認識局限性和主觀隨意性,最大限度減少誤差和人情關系的干擾,統一司法尺度,保障司法公正。當前,要加快推進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建設,為建立完善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落地提供技術保障。

  堅持辦案系統創新和訴訟程序完善相協調,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刑事訴訟程序體系。庭審實質化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應有之義,也是讓辦案系統中各種事實証據接受法律檢驗的關鍵環節。要發揮好庭審的制約把關作用,形成有效的倒逼機制,依法規范偵查、起訴、審判活動。堅持直接言詞原則,完善証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証制度,完善出庭作証保護和補助機制,提高出庭作証率。控辯實質對抗是庭審實質化的標志。公訴人要熟練掌握証據審查、運用規則,深入研判、有效應對庭審可能遇到的質疑尤其是律師的不同意見,提高公訴質量。要逐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提高律師辯護率。切實保障辯護律師發問、質証、辯論等權利,讓控辯雙方充分辯論,有証舉在庭上,有理說在庭上,讓法庭通過充分的聆聽、嚴謹的論証,做出客觀公正的裁判。

  庭審實質化主要適用於依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重點是不認罪和認罪后又翻供的案件。對絕大多數簡單刑事案件,以及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辦理,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辦案效率。要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不斷完善速裁程序運行機制,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輕罪訴訟體系。要正確處理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的關系,嚴格落實罪刑法定、証據裁判、疑罪從無、程序公正等原則,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

  公安改革、國家安全機關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在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於重要地位,對於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公安機關要牢牢把握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從根本上提高打擊犯罪、社會治理、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建立偵查工作新機制,加快建設適應不同層級功能的大數據中心,深化大數據應用,以打擊專業化應對犯罪專業化,努力使打擊犯罪更有力。要圍繞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要求,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積極發展智能安防,提高對各類風險的識別、預警、防控、處置水平,努力使社會治理更有效。要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扎實抓好惠民政策措施落地,努力使群眾辦事更方便。國家安全機關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創造性地貫徹落實改革任務,扎實細致做好配套工作,推動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水平。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深入推進律師制度、公証機構、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和社區矯正制度等司法行政改革,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

  三、切實肩負起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責任,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走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各級政法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四個自信”,把按司法規律辦事與從中國國情出發統一起來,推動司法體制改革沿著正確方向砥礪前行。

  善於把講政治的要求轉化為推進改革的實際行動,將司法體制改革進行到底。我們正在落實的司法體制改革總藍圖,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繪就的。實踐証明,這一頂層設計是科學的,是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的。我們隻要矢志不渝地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不動搖、不懈怠,就一定能夠到達勝利的彼岸。各級政法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以堅韌不拔的意志、積極進取的精神、扎實細致的作風,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當好改革促進派、實干家,不當“觀潮派”。要原原本本學習領會黨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確保不走樣、不變形。要在抓好司法責任制改革基礎上,積極開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提升改革整體效能。

  善於攻堅克難,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爬坡過坎。隨著司法體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層次問題不斷顯現,改革的難度進一步加大。面對難啃的“硬骨頭”,如果不能迎難而上,就會一退千裡。隻要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一往無前、一抓到底,務求必勝。各級政法領導干部要勇立潮頭,以敢為天下先的精神,推動在重大問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政法單位主要領導既要對重要改革親自部署、重要方案親自把關,又要親力親為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難題,帶領班子成員和廣大干警排除阻力、疏通堵點,決不能當“甩手掌櫃”。

  善於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改革不斷向前推進。改革是在發現解決新問題中得以深化和拓展的,領導干部也是在發現解決新問題中增長見識和才干的。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必定會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各級政法領導干部要始終保持強烈的問題意識,深入調查研究,對本地區、本系統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有針對性地研究採取措施加以解決。要在政法系統大力提倡認真學習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求真務實的風氣,不說空話、多干實事,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奮發進取、建功立業。評價領導干部作風實不實,不隻看開了多少次會議、發了多少個文件,關鍵是看在調查研究上下了多少功夫、解決了多少基層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

  善於總結推廣基層鮮活經驗,讓微創新釋放大能量。基層是孕育創造力的沃土,也是改革的活力之源。實踐証明,許多重大改革舉措,首先來自於基層探索,然后在全國推廣。對於創新,我們要有無比執著的熱情,堅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創新要動力,鼓勵基層勤於思考、勇於探索、善於創新,真正讓創新潛能充分迸發、讓智慧火花充分綻放。隻要符合黨中央精神、符合各地實際、符合司法規律,就要給予尊重、支持,不要隨意指責、批評,努力讓實踐走在爭議之前、以實際效果判斷是非。要進一步拓寬視野,善於發現、挖掘基層小創造、小革新中所蘊含的大價值,及時加以培育、推廣,努力把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思考,把一地創造的經驗變成各地共同的財富。

  善於提煉升華改革成果,推動司法制度不斷完善。隻有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實現法治和改革“比翼齊飛”。總結司法體制改革成功經驗,對有關法律立改廢釋,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法單位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經過實踐檢驗成功的司法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發揮好立法對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防止走回頭路。要抓緊推進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修改工作,推動改革成果法律化,確保改革行穩致遠。

  這是一個成就民族新夢想的偉大時代,也是一個書寫改革新傳奇的偉大時代。讓我們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緊跟時代、不忘初心、奮發有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貢獻,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本文節選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2017年7月10日在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的講話。)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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