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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代表選舉設置了哪些“負面清單”?

2017年10月03日08: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十九大代表選舉設置了哪些“負面清單”?

【聚焦十九大】十九大十九問:十九大代表選舉設置了哪些“負面清單”?

“一些選舉單位明確人選政治標准具體要求,並列出‘負面清單’,堅決把政治立場不堅定、政治觀點模糊、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堅決的人擋在門外”,2287名中共十九大代表名單正式公布后,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選舉過程作了上述披露。

中共十九大代表選舉以2016年11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黨的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為起點,至2017年9月29日正式公布名單,歷時數月。中組部在這兩個時點兩次以負責人書面答問的形式闡述了這次選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知》及兩次答問,都以相當的篇幅專門闡釋選舉怎樣堅持把政治標准放在第一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清正廉潔作為把關重點,“真正把那些理想信念堅定、政治立場正確、作風品行良好、清正廉潔的優秀黨員選為十九大代表”。

與此相對應,選舉設置了一系列嚴格的“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之一,政治立場不堅定、政治觀點模糊、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堅決者。中組部負責人表示,選舉嚴把人選政治關,對代表人選進行了嚴格的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不移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等,把不符合政治標准的人擋在門外。

“負面清單”之二,經廉政情況核查,不宜作為代表人選者。選舉嚴把人選廉潔關,堅決防止“帶病提名”,對所有考察對象的檔案嚴格審核,黨風廉政情況征求了紀檢機關的意見,對來信來訪線索具體的,均認真調查核實,對人選中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進行了查核。運用巡視、審計、年度考核等結果,梳理黨紀政紀處分情況、黨員群眾意見,綜合分析、嚴格核查人選廉政情況,對不宜作為代表人選的及時作了調整。

“負面清單”之三,選舉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關於杜絕違規違紀,中組部在答問中使用了“過硬措施”等措辭,並表示,各選舉單位“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明紀律、嚴格教育、嚴肅執紀,以堅決的態度、果斷的措施正風肅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嚴格落實責任,督促指導、執紀問責,層層傳遞壓力﹔強化全程監督。

2287名代表選舉產生后,仍要對他們堅持從嚴要求。中組部表示,凡是有信訪舉報或發現有關問題線索的,均進行了調查核實,對不符合代表條件的,按規定堅決予以調整。(記者 賈靖峰)

(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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