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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文化自信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常瑞

2017年08月10日16:5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國家和社會,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歷史上找到影子,歷史上發生過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為今天的鏡鑒。”任何一個國家的治理現代化都是在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經過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華民族創造了獨樹一幟的燦爛文化,積累了豐富的治國理政經驗,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了豐厚滋養。

一、國家治理現代化與歷史傳承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因為這一制度深深扎根於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從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能夠在中國這片土地上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需要頂層設計,也離不開文化資源的內在支撐。在文化的譜系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一支重要力量,影響極為深遠。比如,傳統史學中的“鑒前世之興衰,考古今之得失”“究探治亂之跡,上助聖明之鑒”,自古被當作治國之學。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需要對我國歷史和傳統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對我國古代治國理政的探索和智慧進行積極總結。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與歷史傳承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寫道:“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縱使有些可以從國外移來,也必然先與其本國傳統,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實發生相當的作用。否則無生命的政治,無配合的制度,決然無法長成。”梳理傳統文化的歷史脈絡可以發現,中國傳統文化包含著豐富的優秀因素,經過轉化提升可以成為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資源。我國古代有主張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為政之要莫先於得人、治國先治吏,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都能給人們以重要啟示,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對構建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獨特的潤飾作用

參照現代化國家治理的指標體系,總的說來,民主政體的建構與多元共治的機制,是一個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最基本的顯示指標,民主與法治是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兜底指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核心是實現民主、協同共治、法治等方面制度現代化,而我國國家治理的悠久歷史積澱,對構建現代化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發揮著獨具魅力的潤飾作用。

現代化國家治理堅持人民主權原則。由執掌全國立法權的機構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主導權,涉及的是國家立法權力的合理建構問題,促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成為現實,讓“權為民所賦”成為掌權者的共識。我國古代的國家建構始終注重民主精神的培育開發。儒家突出“民本”思想,孔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本”“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禮記·緇衣》)。荀子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荀子·哀公》)孟子則有“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貴君輕”說。對此,康有為認為:“此孟子立民主之制,太平法也。”儒家的“民本”思想孕育了傳統文化中的民主精神,乃至民主政治的思想萌芽。西漢賈誼指出“國以民為安危,君以民為威侮”(《新書·大政》)。明末清初黃宗羲提出“民主君客”“藏天下於天下”“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的民主思想,已超出以往的民本思想范疇,更注重限制君權和權力制衡。解決好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國家治理效能,必須在傳統文化的民主精神框架之下,才能真正構建起“生於斯、長於斯”的民主政治制度。

現代化國家治理重視協同共治機制。將國家的公民成員吸納進國家治理過程,構建激發公民關注國家事務、介入國家治理過程的協同共治制度機制。中華傳統文化在根源上具有與協同共治相契合的文化精神和價值關切。我國自殷周以來就有“議政”,並將這種活動固定化為一套政治制度,進而使參與協商上升為政治參與者的一種倫理義務和人格精神。自先秦以來,中國古代政治家總結出了“謀及庶人”(《尚書·洪范》)、“詢於芻蕘”(《詩經·大雅·板》)的政治經驗。概括而言,中國古代的“議政”活動形式多樣,既包括在政權體制內的君對民的“咨詢”、君臣之間“朝議”、言官“諫議”等形式,也包括在政權體制外的士人“清議”、基層“鄉議”等形式。無論朝議、清議還是鄉議,都是協同共治的一種制度安排,而對參與者都是一項道德義務,其中,儒家倫理的基本原則發揮著指導和制約作用,正是中國傳統文化在精神旨趣、價值取向和制度實踐諸方面的思想資源,造就了我國源遠流長的政治協商傳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的協商民主機制,充分地體現了多元共治的精神,有力推動了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建構。

現代化國家治理注重法治理念和方式。一個政黨訴諸法治的方式來領導、發展國家,將國家治理扎實地落定在現代法治的平台上,對建立有效的權威並贏得公眾的認同至為關鍵。我國歷史上的國家治理講究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法家主張奉法為先,“以法為本”,崇尚“法不阿貴”“刑無等級”的精神,樹立法律的絕對權威。到漢武帝時期,西漢董仲舒提出“陽德陰刑”的德主刑輔論,指出“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形成“禮法合一”的治國模式。在我國兩千多年的歷史中,“外儒內法”始終是傳統政治中一以貫之的主線,以禮治為主,以法治為輔,使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特別是“善法良行”的“法治”精神,對於坐實現代化國家治理的法治平台,真正凸顯憲法、法律在治國理政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確立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法治機制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

三、現代化國家治理與全球治理體系相互推動、深度關聯

20世紀90年代以來,治理理論開始興起並向全球傳播。治理是人類追求政治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的新思路,治理競爭逐漸成為統領人類文明發展的新的競爭模式,同時,一種超越國界的全球治理也日益興盛。

國家治理現代化不是封閉孤立條件下的現代化,而是積極參與全球化進程中的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積極發掘中華文化中積極的處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當今時代的共鳴點,繼續豐富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等主張,弘揚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隨著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提高,中國在當今世界舞台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治理中越來越體現大國責任和擔當,我們的發展道路、價值理念、制度模式影響日益增強。我國積極倡導共商共建共享“一帶一路”,正是順應全球化發展的創新之舉,為全球經濟治理貢獻中國智慧。這個偉大構想正是源於絲綢之路的歷史輝煌和思想價值源泉,與中華民族歷來崇尚的“和為貴、和而不同、協和萬邦、兼愛非攻”等理念一脈相承。兩千多年前的古絲綢之路的輝煌,在於中國能棄大國之榮威,與沿路各國不論大小貧富均能坦誠相見,重在互學互鑒互通。

現代化國家治理立足於對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的廣泛借鑒,並扎根於傳統文化進行創造性建構。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鑒而豐富。每種文化都有自己的本色、長處、優點,都有值得學習借鑒的地方。特別是近現代以來,中華文化和世界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借鑒更加廣泛。如民主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服務政府等,都是現代西方政治文明的發展產物。當今世界是開放的世界,中外文化交流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展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得益於將國外先進經驗中國化。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証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中的“政府問責”制度等,都是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並結合我國實際加以運用的。今天的國家治理,既需放眼世界,廣泛借鑒吸收各國各民族思想文化中的有益成分,更要吸收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厚養分,為現代國家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單位:山西省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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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紫薇(實習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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