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08月10日16:5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山西省環保廳深入貫徹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採取超常之舉,持續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力度,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環境保護工作亮點紛呈。
亮點一:強化責任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局面初步形成。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是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能否落實。為推動解決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壓力層層遞減、問責不力等突出問題,積極提請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山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山西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等重要文件,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的環保職責,強化抓發展必須抓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意識。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環保問責2158人,其中紀律處分728人、組織處理1430人。
亮點二:加強環保督察,推動解決環境突出問題、落實黨政領導環保責任。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在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實施進駐督察期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親力親為、以上率下,推動建立“332”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領辦制度,三級領導領辦整改事項1443件,其中重點工程項目1135件,群眾反映重點問題308件。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新華社紛紛給予肯定。進駐期間,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交辦群眾反映問題33批3582件,目前已全部辦結並公示,辦結率、公開率均為100%。在全國同時接受中央環保督察7個省(市)中,我省交辦案件數量處於第四位,但罰款總額高居第一位,約談、問責、行政拘留人數位居第二位。針對群眾反映集中的城鄉管理與建設不足、“散亂污”企業污染、礦山開採破壞生態、畜禽養殖污染等方面問題,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出台專項整治方案,全力推進四類突出問題整改。
為加強省級層面的環保督察,報請省委、省政府審議出台《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在全國較早啟動了省級環保督察工作,省委書記駱惠寧、省長樓陽生親自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以來、按要求開展了對長治、晉城、陽泉、臨汾、忻州、呂梁、晉中7個市的省級環保督察,累計受理信訪舉報3361件,問責1306人,罰款4002.59萬元。我省環保督察工作得到了國家環保部的肯定,先后被《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山西日報》、山西省電視台等主流媒體關注報道,10余個省份組織前來學習交流。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環境保護督察》專文刊登了山西做法,在全國予以推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改革情況交流》也通報了我省做法。6月6日,省委書記駱惠寧親自與省環保督察組組長進行座談,要求大家以對黨的事業、對人民群眾、對歷史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職、動真碰硬,通過加強環保督察,推動形成全社會齊心協力抓環保的良好氛圍。
亮點三:打好“三大戰役”,環境質量持續好轉。堅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重點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全省主要生態環境指標穩中向好,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緊緊抓住“控煤、治污、管車、降塵”四個關鍵環節,綜合施策,超額完成了分散燃煤鍋爐淘汰等任務,高標准完成北京APEC會議、“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等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和會商制度,出台《山西省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實施辦法》,先后發布1-13號調度令。特別是在去年11、12月份和今年第一季度,盡管由於特殊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和部分市SO2濃度嚴重超標而導致環境空氣質量反彈,但是我們仍然頂住壓力,堅持主動作為,有效遏制了環境空氣質量惡化趨勢。2016年,11個設區市環境空氣平均達標天數為249天,比2013年增加66天﹔PM2.5平均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2.1%,提前完成了五年計劃目標﹔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為7.0,比2013年下降10.3%。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實行飲用水、地下水、流域水、黑臭水、污廢水“五水同治”,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新建和提標改造。推進23條重點河流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和汾河流域生態綜合整治項目。2016年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斷面比例為50%,比2013年上升2個百分點﹔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為27.6%,比2013年下降4個百分點﹔11個設區市27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總體水質達標率為92.6%。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積極推進農用耕地土壤污染修復試點示范,太原市小店區和忻州市忻府區兩個國家試點項目已開工建設,開展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啟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前期准備工作。土壤環境相對安全,調查點位超標率2.43%,總體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6.1%),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污染場地修復示范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亮點四:堅持鐵腕治污,環境監管執法成效顯著。結合新《環保法》要求,修訂出台的《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6年以來,深入開展全省環保大檢查、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特別是去年12月份,省政府安排部署了“鐵腕治污”專項行動,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按照以“鐵的擔當盡責、鐵的手腕治污、鐵的心腸問責、鐵的辦法治本”的工作要求,嚴查重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共排查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6296家,已下達罰款15921萬元,完成取締土小企業1516家﹔共查處適用《環境保護法》和四個《配套辦法》的四類典型環境違法案件1300件,其中,按日計罰47件、查封扣押362件、限產停產659件、行政拘留232件﹔在全省形成了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和環境執法震懾力。截至目前四類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已超過去年全年四類典型案件數量,特別是2017年第一季度我省四類典型案件數量在全國排名第一,受到環保部通報表揚。
亮點五:持續改革創新,環保領域各項改革積極推進。堅定不移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積極搭建生態環保的“四梁八柱”。目前,環保領域改革總體進展良好。在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方面,省政府及時印發《關於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實施意見》,作為全國焦化行業排污許可証核發的試點省份,在制定全國焦化行業技術規范標准先走一步。在推進排污權交易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十多項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明確排污交易的主體、種類、流程以及排污權的初始核定方式等內容,搭建全省統一的 “山西省排污權交易平台”,實現了山西省排污權交易“全指標、全行業、全省域”的目標,累計完成排污權交易1457宗,實現交易金額18.24億元。在污染損害鑒定改革方面,進一步規范鑒定評估工作流程和審核流程,初步建成具備120余項指標檢測能力的分析測試實驗室,累計完成40余起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化解環境污染矛盾糾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堅持統籌安排,生態紅線劃定、環保垂管改革、監測網絡建設等方面的改革也正在積極推進。
(山西《前進》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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