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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治黨提供根本保証

記者 顏新文 丁謹之

2017年07月05日14:4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格落實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要求,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人民群眾對“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逐步變為現實。

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9781件、處分59341人,立案數、處分人數持續大幅增長。

聚焦主業   抓早抓小

“孩子生日宴的邀請對象要慎重,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群眾反映你和老板走得太近,要警惕”……在浙江,廣大黨員明白,黨委、紀委領導找談話,是善意的提醒,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則“時時鳴哨”,筑牢預防黨員干部違紀的第一道防線。

要“打虎”“拍蠅”“獵狐”,更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前沿。

2013年,中央紀委部署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省委迅速將推進“三轉”作為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多措並舉,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回歸主業。省紀委將過去參與的161個議事協調機構減至12個,清理比例達92.6%﹔紀檢監察室由4個增至9個,監督執紀部門數量和人員分別佔機構和編制總數的近70%。

2017年3月,省監察委員會組建完成后,省紀委、省監委機關共設立紀檢監察室13個,監督執紀部門數量和人員分別佔機構和編制總數的近80%。

為使紀檢干部聚焦主業,省紀委下發通知,明確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不分管駐在部門其他業務工作﹔清理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兼職分管其他業務,出台鄉鎮(街道)紀檢干部專職專用文件。2012年以來,浙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數和查處數逐年攀升,2016年立案查處違紀案件數突破16000件。

“種好自己的責任田”,紀委既轉職能,也轉方式。2015年9月,中央紀委提出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浙江探索建立約談提醒制度,省委主要負責人帶頭約談省管領導干部。2016年,省委下發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要求各級黨委在向上級紀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時,必須詳細匯報實踐“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情況。

省紀委圍繞開展談話函詢印發文件,規范“第一種形態”的具體應用﹔嚴格限定線索處置時間,目前,全省歷年積累問題線索已處理完畢﹔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核實談話函詢件,特別對擬提任或轉任重要領導崗位的干部,以核為主,避免帶病提拔,2016年核實比例達20%。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新形態已在我省基本形成。

“抓小”絕不“放大”。2016年,在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浙江共有42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作風建設    久久為功

今年“五一”前夕,省紀委公開通報近期查處的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持續釋放“突出抓重要節點正風肅紀監督檢查,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

2007年,浙江啟動首個作風建設年﹔2012年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浙江始終在作風建設的戰場上,向黨中央看齊,走在前列——

同年12月26日,省委召開全省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28日,出台8個方面28條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的辦法。

在厲行勤儉節約、規范出訪活動等方面,省委、省政府領導率先垂范﹔強化主體責任,省委把加強作風建設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巡視及整改工作等緊密結合,開展對不正之風的專項整治,推進農村基層作風巡查。

不含糊、不越線、不變通,省委以行動詮釋改進作風的根本要求:在規范接待工作等方面,出台50余項配套制度﹔省級“三公”經費支出連續5年下降﹔98家省直單位實行公車改革。

以問題為導向,創新制度規定。針對節日期間“四風”易發多發,提出“六個嚴禁”的紀律要求﹔針對換屆中易出現迎來送往現象,出台《關於在干部任職履新中切實轉變作風的通知》,明確干部履新“四項紀律”﹔針對“酒局”“牌局”問題,提出“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准提供各類煙酒”等“七個一律”要求。

改作風,改到深處是堅持。堅持是緊盯關鍵節點,持續明察暗訪、通報曝光,也是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587起,處理7959人,黨政紀處分1926人。

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調查顯示,干部群眾對浙江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的滿意度逐年提高,2016年達99.5%。

黨內監督    絕無禁區

2017年3月28日,省委巡視組啟動本屆省委第十五輪巡視,對7所高校黨委進行“回頭看”。早在去年12月底,本屆省委巡視工作已實現“全覆蓋”。

5年來,省委部署開展15輪巡視,累計派出巡視組116個,共巡視255個單位黨組織,對6個縣(市、區)、7所省(市)屬本科院校開展“回頭看”。通過巡視,共發現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問題4159個,領導干部問題線索5733件﹔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紀律處分7246人次,組織處理2556人次,移送司法機關919人,凸顯巡視“利劍”作用。

巡視,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深化政治巡視的重大部署,省委隨之提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使命感,提升落實政治巡視要求的主動性。

2012年,印發《浙江省2012—2016年巡視工作規劃》,提出在本屆省委任期內完成對全省所有市、縣(市、區)的常規巡視,並推動落實對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巡視全覆蓋﹔2016年4月,出台《巡視工作實施辦法》,明確巡視的“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2016年6月,下發《關於開展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的意見》,啟動我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部署和推動的新征程。

查找深層問題,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回頭看”相繼開展﹔貫徹立巡立改,省委“五人小組”定期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直接指導線索核查及整改落實,要求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必須在巡視組反饋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工作方案,兩個月內報告整改情況。

十三屆省委巡視工作啟動以來,被巡視黨組織已整改到位4133個省委巡視組反饋的面上問題,整改率94.64%﹔推動完善制度8042項、挽回損失93.46億元、問責追責21845人、情況通報7127起﹔通過提出處理建議,及時糾正395個群眾反映強烈且明顯違反規定的問題。

2016年起,全省所有設區市、縣(市、區)都成立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共有專兼職巡察干部8214名。目前,共巡察黨組織6487個,發現違反“六項紀律”問題14279個,涉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等問題13604個,對6912個問題邊巡邊改﹔移交問題線索4530件,立案查處163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541人,移送司法機關250人。

“全覆蓋”的成績,不僅屬於巡視工作。2016年2月,我省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派駐全覆蓋。

派駐全覆蓋,是浙江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把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點突破項目﹔為讓“探頭”真正發揮作用,浙江出台10多個制度規范,為派駐機構的日常監督提供廉政約談、專項檢查等15種“利器”﹔創新年度書面廉情報告、重大事項隨時匯報等制度,進一步暢通派駐機構的廉情上報渠道。

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2015年以來,省紀委派駐機構共進行4輪口頭報告。2016年,全省各級派駐機構共立案1863件,紀律處分1974人,發現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等方面問題16000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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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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