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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第三支柱”  強化資金監管

商業養老險,護老而無憂

本報記者  曲哲涵

2017年06月24日08:2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6月21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明確將全面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包括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差異化養老保障,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養老保險,建立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等等。保險業如何把這些好政策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民生紅利?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23日的國務院新聞辦政策吹風會上,對相關問題作了闡述。

  養老“第三支柱”的短板必須補

  黃洪指出,從國際上來看,養老保障體系大多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建設。“第一支柱”由政府發起並承擔責任,在我國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一般由企業發起,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主要體現為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自願建立的養老計劃,以居民投保商業養老保險為主。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中,目前基本養老“全覆蓋、保基本”的目標已初步實現,但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后,距離“多層次、可持續”還有一定的差距。

  黃洪介紹,2016年,具備養老功能的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為86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佔比為25%﹔其中退休后分期領取的養老年金保險保費收入為15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佔比僅為4.4%。而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前一數字約為50%,后者超過35%。相比之下,我國商業養老保險這個“第三支柱”嚴重滯后於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盡快補短板。

  黃洪強調,商業養老保險具有長期鎖定、終身領取、互助共濟以及以合同契約形式呈現等特點,與儲蓄、理財有本質區別。“二者收益方式也不相同。銀行計單利,商業養老保險計復利。”黃洪舉例說,某人30歲投保,每月繳費1000元,至60歲,共繳費36萬元﹔按年保証收益3.5%復利計算,60歲退休時賬戶資金達61.8萬元,每個月可領取2746元,至85歲,共可領到82.4萬元。

  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准備工作已就緒

  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為何滯后?

  黃洪認為,保險業自身還存在精算技術水平不足、經營與監管類人才不足等問題,導致產品服務同質化現象嚴重,不能滿足居民保障需求。從外部環境看,全社會的商業保險意識還不高、相關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居民整體投保能力不足也制約著該項業務做強做大。“發揮稅收政策的杠杆作用,來撬動商業養老保險這個大市場,這是一條國際經驗。但是我們過去沒有這項政策,這次《意見》明確了該項政策並強調加快落實。”

  黃洪表示,保險業已做好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准備工作。在監管規制方面,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框架,研發了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的示范條款﹔在信息技術保障方面,已責成中國保險信息技術公司開發稅延養老保險試點信息系統。“一旦政策出台,保險業就可以有效地銜接這項政策的落地。”

  強化監管,珍惜百姓養老錢、活命錢

  商業養老保險繳費和領取時間跨度比較長,資金安全眾所關注。如何確保老百姓的養老錢、活命錢能夠得到有效、安全的管理?黃洪表示,監管工作將在以下三方面著力:

  一是強化保險機構資質要求。將綜合考察精算技術水平、人才隊伍儲備、投資管理能力、風險管控能力、償付能力、股東可持續增資能力等情況進行評估,設定較高的准入門檻。

  二是加強資金投資運作監管。除了堅持一般商業保險資金運用的基本規則制度之外,監管部門還將逐步制定一套“特別規矩”,強化資產負債的匹配管理,健全定量評估、定性評估以及壓力測試等規則制度,強化對資金運用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的建設。

  三是完善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投資的支持政策。這部分險資主要投向風險相對較低、回報比較穩健的領域。下一步,保監會將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聯系,為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服務國家戰略、投資重大項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設提供綠色通道和優先支持。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24日 06 版)

(責編:高雷、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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