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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擬同意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公示

2017年06月23日08: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根據《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對今年第一批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了認真研究,擬撤銷27個常設項目、設立33個常設項目、調整24個常設項目內容,開展11個臨時性項目。

一、擬撤銷的27個常設項目

1.全國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及“白求恩獎章”獲得者﹔

2.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3.全國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

4.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

5.江蘇省列名保衛目標隱患整治工作先進單位﹔

6.江蘇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

7.江蘇省清潔生產先進單位、個人﹔

8.江蘇省財政收入上台階市、縣﹔

9.江蘇省全省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先進縣﹔

10.江蘇省無償獻血先進城市、單位、個人﹔

11.江蘇省防止糾紛激化先進集體、個人及人民調解先進集體、個人﹔

12.江蘇省省級機關“萬人學法競賽”組織獎﹔

13.江蘇省全省民間組織和登記機關先進集體、個人﹔

14.江蘇省高校學報優秀編輯工作者﹔

15.江蘇省優秀青年、基層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者﹔

16.江蘇省評選先進專科分會、優秀學會工作者、優秀繼續教育項目﹔

17.江蘇省先進單位、會員單位、集體、個人﹔

18.江蘇省優秀民營科技企業﹔

19.浙江省對外經貿工作成績顯著的縣(市、區)及開發區工作考核優秀單位的表彰﹔

20.廣西全區優秀新農村建設指導員﹔

21.廣西全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城市、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

22.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考評獎勵;

23.廣西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24.廣西見義勇為英雄模范(群體)﹔

25.廣西特級教師;

26.廣西農業重點產業發展先進單位和優秀一村一品村鎮評選﹔

27.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生產考評獎勵。

二、擬設立的33個常設項目

1.全國衛生計生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及“白求恩獎章”﹔

2.全國醫學杰出人才﹔

3.全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

4.吉林省科技成果轉化貢獻獎﹔

5.江蘇創新創業人才獎﹔

6.江蘇紫金文化獎﹔

7.江蘇制造突出貢獻獎﹔

8.江蘇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9.江蘇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10.江蘇省紫峰獎﹔

11.江蘇省科學技術獎﹔

12.江蘇省科技創新發展獎﹔

13.江蘇省慈善獎﹔

14.江蘇友誼獎﹔

15.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

16.江蘇省人居環境獎﹔

17.江蘇省質量獎﹔

18.浙江省標准創新貢獻獎;

19.健康浙江建設先進市、縣(市、區)及先進集體;

20.江西省河長制工作先進集體、優秀河長﹔

21.江西省回鄉投資優秀贛商;

22.江西省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3.江西全省脫貧攻堅獎﹔

24.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個人;

25.廣西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貢獻獎;

26.“美麗廣西”鄉村建設貢獻獎;

27.廣西特色旅游名縣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8.廣西八桂慈善獎﹔

29.廣西“金繡球友誼獎”;

30.廣西宜居城市獎;

31.四川省天府質量獎;

32.青海省人才工作“伯樂獎”﹔

33.青海省脫貧攻堅獎。

三、擬調整的24個常設項目

1.全國文明城市、全國文明村鎮、全國文明單位、全國文明家庭項目中“全國文明單位”增設“全國文明校園”獎項;

2.中華慈善獎項目周期由1年調整為2年﹔

3.全國先進民間組織項目名稱調整為“全國先進社會組織”﹔

4.內蒙古全區質量管理獎項目名稱調整為“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周期由3年調整為2年;

5.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目增設名家獎、青年才俊獎、特別貢獻獎三個獎項;

6.黑龍江省龍江技能大獎、龍江技術能手項目名稱調整為“龍江大工匠、龍江技術能手”,周期由4年調整為2年;

7.江蘇省百名優秀民營企業、企業家項目名稱調整為“江蘇省優秀企業、企業家”﹔

8.江蘇省社會治安安全市、縣(市、區)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項目名稱調整為“江蘇省平安市、縣(市、區)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

9.江蘇省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項目名稱調整為“江蘇省法治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法治建設示范縣(市、區)”;

10.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目主辦單位由省社科聯調整為省政府;

11.浙江省體育強縣、強鎮創評項目名稱調整為“創建省級體育現代化縣(市、區)”;

12.浙江省創建旅游經濟強縣、強鎮和特色村活動項目名稱調整為“創建浙江全域旅游示范縣(市、區)、旅游風情小鎮”;

13.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創建活動項目增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獎項;

14.浙江省外國專家“西湖友誼獎”項目周期由3年調整為2年;

15.安徽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項目主辦單位由省政府調整為省委、省政府;

16.安徽省雙擁模范城(縣)命名表彰活動項目名稱調整為“安徽省雙擁模范城(縣)命名暨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表彰”,主辦單位由省雙擁辦調整為省委、省政府、省軍區;

17.江西省突出貢獻人才評比表彰子項目“江西省優秀高技能人才”增設贛鄱工匠、能工巧匠獎項;

18.湖北省科學技術獎項目周期由3年調整為1年﹔

19.湖北省技能大師、湖北省技術能手項目名稱調整為“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師、湖北省技術能手”,周期由3年調整為2年﹔

20.廣西科學發展十佳縣、進步縣評比表彰項目名稱調整為“廣西科學發展先進縣(城區)、進步縣(城區)”;

21.建設“平安廣西”活動先進單位項目名稱調整為“建設‘平安廣西’活動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22.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質量獎項目增設自治區主席質量獎提名獎;

23.海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項目名稱調整為“海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

24.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項目主辦單位由省政府調整為省委、省政府。

四、擬開展的11個臨時性項目

1.全國郵政機要通信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2.“十二五”全國水資源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3.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4.全國文物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5.優秀出版編輯﹔

6.全國新華書店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7.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8.河北省雙擁模范城(縣)命名;

9.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10.2014-2016年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11.四川省特級教師。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加強監督管理,從嚴控制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現對上述表彰項目進行全國公示。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7年6月29日17時前通過電話、郵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准)。

電話:010-84234175

傳真:010-84234174

郵箱:pbdbbzc@mohrss.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東街3號國家公務員局

考核獎勵司(郵編:100013)

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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