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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發規定教你民主生活會怎麼開

2017年01月13日10:0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景玥)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這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為新形勢下開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加強各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若干規定》出台背景及適用范圍

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和完善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是指縣以上黨的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委員,黨組(黨委)成員,以及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含人民團體)的黨員領導干部。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的黨組(黨委)成員,執行本規定。

為什麼要開民主生活會?

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重要方式。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對於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實現黨的正確領導,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引導黨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始終做到忠誠干淨擔當,具有重要作用。

民主生活會怎麼開?

——民主生活會應當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講黨性不講私情、講真理不講面子,達到統一思想、增進團結、互相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民主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一般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確定,或者由領導班子根據自身建設實際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同意。

——民主生活會應當圍繞主題,就“遵守黨章,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正確行使權力,科學決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六個方面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受到誡勉談話的,應當說明整改情況。

民主生活會召開要求

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開的,應當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領導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或者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經紀律檢查、巡視和審計發現重要問題,以及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等情況的,應當專門召開民主生活會,及時剖析整改。

民主生活會召開前需做哪些准備?

召開民主生活會應當制定會議方案,提前10日報上級黨組織審核,並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學習黨章黨規和黨的創新理論以及有關文件,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標准要求。

——由黨委(黨組)或者委托組織部門、機關黨組織征求黨員、干部和群眾的意見建議,並如實向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反饋。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就反映本人的有關問題,向組織作出說明。

——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心談話,交流思想,交換意見,並與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談心,也應當接受黨員、干部約談。

——撰寫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查擺問題,進行黨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個人發言提綱應當自己動手撰寫,並按規定說明個人有關事項。

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具體程序

——通報上一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本次民主生活會征求意見情況。

——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作對照檢查。

——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

——主要負責人總結會議情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因故缺席的人員應當提交書面發言材料。會后,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民主生活會如何直面問題?

民主生活會應當直面問題,突出問題說清楚、談透徹,防止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不搞無原則紛爭,也不搞一團和氣。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具體意見,不得隨意散布。民主生活會列席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和會議內容確定。列席人員可以發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者建議。

民主生活會如何切實解決問題?

——民主生活會應當切實解決問題,對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制定整改措施,確定整改目標和完成時限。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當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的違紀問題,由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處理。

——在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黨組織沒有及時研究解決和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應當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民主生活會結束后15日內,應當將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上級黨組織,並報送上級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

——民主生活會召開情況應當向下級黨組織或者本單位通報。對於群眾普遍關心問題的整改措施,以適當方式公布。

如何監督民主生活會成效?

中央政治局帶頭開好民主生活會。各級黨委(黨組)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

——上級黨組織應當通過派出督導組、派人列席等方式,對下級單位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具體工作由組織部門會同紀律檢查機關負責。對問題突出的領導班子,上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親自過問,派出得力的負責人列席民主生活會,嚴肅指出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切實幫助解決。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參與對同級直屬機關召開的民主生活會的督促檢查和指導。黨中央主要負責督促檢查和指導省部級單位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上級黨組織負責人,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每年應當隨機參加一定數量的下級單位召開的民主生活會。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派人列席下一級各單位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內容,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

(責編:景玥、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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