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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擬同意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公示

2016年12月02日07:0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根據《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對今年第三批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了認真研究,擬撤銷4個常設項目、設立 6個常設項目、調整14個常設項目內容,開展3個臨時性項目。

一、擬撤銷的4個常設項目

1.河南省信訪穩定工作達標﹔

2.湖北省黨委政研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3.湖北省法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4.湖北省表彰優秀政協文史工作個人。

二、擬設立的6個常設項目

1.河南省黨管武裝好書記、基層建設先進單位和民兵預備役先進個人﹔

2.河南省文學藝術成果獎﹔

3.河南慈善獎﹔

4.湖北改革獎﹔

5.湖北省見義勇為英雄(群體)、湖北省見義勇為先進(群體)﹔

6.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貢獻獎。

三、擬調整的14個常設項目

1.北京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項目主辦單位由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和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調整為北京市政府。先進單位名額由180個調整為200個;

2.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目表彰周期由3年調整為2年﹔

3.河南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項目主辦單位由省委政法委調整為省委、省政府﹔

4.河南省優秀專家項目主辦單位由省委組織部調整為省委、省政府;

5.河南省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項目名稱調整為“河南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6.“紅旗渠精神杯”競賽活動項目名稱調整為“河南省紅旗渠精神杯競賽活動”,主辦單位由省水利廳調整為省政府;

7.河南省林業生態建設獎項目主辦單位由省林業廳調整為省政府;

8.河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項目主辦單位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調整為省委、省政府;

9.河南省專利獎項目主辦單位由省科技廳調整為省政府,表彰周期由3年調整為2年;

10.河南省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單位項目名稱調整為“河南省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主辦單位由省發展改革委調整為省政府;

11.湖北省外國專家“編鐘獎”項目名稱調整為“湖北省政府‘編鐘獎’”,主辦單位由省外僑辦調整為省政府;

12.湖北省環境保護政府獎項目表彰周期由1年調整為2年;

13.湖北省長江質量獎項目表彰名額由3個調整為5個,同時增設5個提名獎;

14.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目主辦單位由省委宣傳部調整為省人民政府。

四、擬開展的3個臨時性項目

1.2016年安徽省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河南省高標准糧田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3.2016年湖北省抗洪搶險和減災重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加強監督管理,從嚴控制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現對上述表彰項目進行全國公示。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6年12月8日17時前通過電話、郵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准)。

電話:010-84234175

傳真:010-84234174

郵箱:pbdbbzc@mohrss.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東街3號國家公務員局

考核獎勵司(郵編:100013)

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日  

(責編:黃瑾、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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