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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

2016年11月16日10:13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如何理解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總結黨內政治生活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於1980年制定和頒布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以下簡稱1980年《准則》),對有關黨內政治生活的問題作出具體規定,對黨章進行了補充。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也是一個創舉。1980年《准則》,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后的那段特殊時期,對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和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促進黨內的團結統一、保証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為今天我們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奠定了基礎,確立了基本規范。

1980年《准則》既針對當時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解決的辦法,又對黨在長期實踐中的寶貴經驗進行了系統總結,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豐富發展,具有開創性意義,在今天看來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依然適用。

但也要看到,1980年《准則》針對的是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目的是肅清林彪、“四人幫”的影響和流毒,著力解決“文化大革命”期間黨紀國法遭到踐踏,導致黨的紀律鬆弛,黨的組織癱瘓,山頭主義、派性主義、造反主義盛行,黨內政治生活極端不正常,許多黨員自行其是,黨作出的決定和提出的任務得不到有效貫徹執行等突出問題。新形勢下,我們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解決的是黨內政治生活存在的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現象,以及部分黨員、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不堅定、對黨不忠誠、紀律鬆弛、脫離群眾、獨斷專行、弄虛作假、庸懶無為,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現象屢禁不止,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現象滋生蔓延。特別是高級干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既要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規定,也要結合新的時代特點不斷與時俱進,拿出新的辦法和規定。本著這一原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充分體現1980年《准則》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則,重申了1980年《准則》許多行之有效的規定。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制定和頒布《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不是要廢除或者替代1980年《准則》,而是要在繼續堅持其基本精神和主要規定基礎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規定。新老《准則》相互聯系、一脈相承、不可割裂,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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