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黨員標准的發展歷程

2016年06月30日15:03    來源:大眾日報    手機看新聞

黨員標准反映的是中國共產黨對其成員的要求,它從根本上規定了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成為一個什麼人的問題,也是黨員衡量自身是否合格的標尺。

革命戰爭年代,在四顧都是敵人“圍剿”的環境下,入黨意味著可能冒喪失生命的危險。這一時期在合格黨員的要求上,突出了思想上入黨和具備革命犧牲精神的重要性。

新中國建立后,面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的任務,強調的是黨員吃苦在前、享樂在后的奉獻精神。

改革開放以來,則注重黨員投身到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來,發揮模范先鋒作用。

目前,全國正在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其中的“一做”就是踐行“四講四有”標准、做合格黨員。建黨95年來,我黨關於合格黨員的標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這與不同時期黨所處的環境地位、肩負的中心任務及黨員隊伍狀況發生的變化是緊密相關的。

黨員標准反映的是中國共產黨對其成員的要求,它從根本上規定了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成為一個什麼人的問題,也是黨員衡量自身是否合格的標尺。在內容上主要包含三個方面,一是入黨的資格,它規定了“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入黨”﹔二是黨員的基本條件,解決的是“具有什麼樣條件和素質的人可以成為黨員”﹔三是黨員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由黨章具體化了的黨員應具有的思想覺悟和行為表現,回答的是“黨員是否真正合格”。三者構成一種遞進關系,具有入黨資格的人可以加入黨組織,但入黨后能否成為一名真正合格的黨員,則需要后兩點的驗証。

黨員標准為黨員的行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規范。黨員是黨組織肌體的細胞,也是基本的活動主體。黨的理論、路線及綱領的執行及各項工作的落實,都離不開黨員的實踐。如果缺乏對黨員行為的規范,黨員言行上就難免陷入混亂失據的狀態﹔如果沒有判斷是非的標准,黨的先進性將無從發揮。因此,通過黨員標准的建設,嚴把黨員的進口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疏通出口,是事關黨的隊伍能否健康發展的重要問題。

革命戰爭年代,在四顧都是敵人“圍剿”的環境下,入黨意味著可能冒喪失生命的危險。這一時期在合格黨員的要求上,突出了思想上入黨和具備革命犧牲精神的重要性。新中國建立后,面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的任務,強調的是黨員吃苦在前、享樂在后的奉獻精神。改革開放以來,則注重黨員投身到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來,發揮模范先鋒作用。另外,在黨員標准體系的建設方面,我們也經歷了一個由粗疏、不系統到逐漸成熟,並構建了科學嚴格的體系的過程。

中國共產黨自建黨開始就非常重視黨員標准的建設,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初步規定了黨員在思想上入黨對於保持黨的純潔性的重要性,“凡接受我黨的綱領和政策,願意忠於黨,不分性別、國籍,經過一名黨員介紹,均可成為我們的同志﹔但在加入我黨之前,必須斷絕同反對我黨綱領之任何黨派的關系。”也就是說入黨首先要在思想上認同黨的綱領和章程,並為實現黨的目標而奮斗。但其中對於國籍的規定也反映了黨在成立早期對於黨員標准的認識是初步的。當時中國共產黨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所以入黨沒有國籍限制。1923年黨的三大增加了候補期和退黨的規定,1927年又增加了“黨員必須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繳納黨費”的內容,同時規定黨員的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但青年軍人不在此列。

大革命失敗后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農村,組織農民、依靠農民是黨維持生存的必然選擇。在吸納農民入黨問題上一些地方出現了隨便拉人的現象,加上在農村長期分散的獨立活動的游擊戰爭環境,黨員中農民、小資產階級的成分佔據很大的比重,容易滋生小農思想、無組織狀態等違反黨性的傾向。鑒於此,1929年毛澤東提出了五項“新分子入黨質量條件”,1、政治觀念沒有錯誤的(包括階級覺悟)﹔2、忠實﹔3、有犧牲精神,能積極工作﹔4、沒有發洋財的觀念﹔5、不吃鴉片,不賭博。強調隻有這“五個條件完備的人,才能夠介紹他進黨”。進一步明確了合格黨員的條件,強調要在思想深處認同黨組織,以無產階級思想改造非無產階級思想,為黨的事業不怕流血犧牲。1939年陳雲在《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文章中,又提出了合格黨員的六條標准,同樣看重要堅定為黨的事業流血奮斗的信念,包括“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革命的利益高於一切﹔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百折不撓地執行決議﹔群眾模范﹔學習。”1945年黨的七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比較系統的概括了黨員標准,提出“凡承認本黨綱領和黨章、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工作、服從黨的決議、並繳納黨費者,均得為本黨黨員。”並第一次以黨員權利與義務的形式將標准具體化為,包括學習、組織紀律、群眾路錢、模范作用的四項義務和討論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建議權及批評權四項權利。這一時期,在入黨標准上我們還經受住了“唯成分論”的干擾,提出“有成分”但“不唯成分”的論斷。在抗戰及解放戰爭時期急需補充新鮮血液的情況下,這一論斷有助於我們放手吸收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階層的優秀分子入黨,壯大黨的力量,使黨從狹小的圈子中走出來,變成了全國性的大黨,從而保証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成功。

新中國成立后,黨成為執政黨,入黨也沒有了革命時期的風險,懷有各種動機的人都想加入到黨組織中來。為了保証黨員質量,嚴格黨員標准被提上日程。此時,我們取消了民主革命時期入黨無國籍的規定,在黨員標准上初步提出了“紅與專”的問題。1951年3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關於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制定了嚴格黨員標准的八項辦法,包括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黨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共產主義﹔不退縮,不叛黨﹔執行黨的政策和決議,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參加黨領導的革命和建設工作﹔把黨的利益擺在個人利益之上﹔經常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學習,提高覺悟。上述對合格黨員的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其更多的強調了“紅”的一面。當時毛澤東等人也有對於“專”的方面的提法,如要精通自己的業務,尤其是要學習經濟建設的本領,但總體來看對“專”的強調是不足的。五十年代中后期以后,我們錯誤地估計了階級斗爭的形勢,“文革”期間在黨員標准上出現了嚴重的混亂,入黨資格上“唯成分論”泛起,規定隻有工人、貧農、下中農和革命軍人可以成為黨員,剝奪了知識分子入黨的權利。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中國社會撥亂反正的進行及思想領域實事求是精神的重新確立,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黨的中心任務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解放和發展生產力。1982年黨的十二大對於黨員標准中的“左”的錯誤進行了清理,通過的新黨章重新確立了對黨員的基本要求。此后30多年,黨員標准大體延續了十二大的論斷。在黨員標准的建設方面,除了強調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外,也不斷根據形勢的發展注入新的內容。

一是強調堅持正確的政治信念,也要具備過硬的業務素質。要求黨員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僅在經濟建設的主戰場上掌握專業知識,成為各專業的行家裡手,還要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對此,鄧小平有一個著名的觀點,專不一定紅,但紅一定要專,意在將共產主義理想與黨員的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日前中央下發的《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也強調,要堅持以知促行,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二是在黨員的權利和義務上,注重兩者的統一。由於黨長期處於殘酷的戰爭環境中,往往把黨員看作管理的對象,過多強調黨員對黨組織的服從,忽視保障黨員權利的現象比較突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逐漸認識到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是互為條件、互相促進的關系。在黨內生活中隻有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保障黨員享有的權利,才能提高黨員履行義務的自覺性與積極性。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明確了黨員的八項權利與八項義務,黨的十八大通過的黨章又強調了要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等各項權利。

三是注重以制度化的方式規范黨員標准。黨員標准建設需要制度的約束和保障,作為黨內大法的黨章不僅從入黨的資格、黨員的基本條件和黨員的權利義務三個不同層面構建了黨員標准的有機整體,同時還以制度安排的形式對黨員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給予明確的規定,使之有據可依。另外黨內准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等紀律法規的不斷頒定,也對各層面、各領域的黨員行為予以規范化。例如,落實黨的十三大從嚴治黨方針而推出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目前就已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制度,它側重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黨內外群眾的評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

黨員標准的建設是一個隨著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的過程。黨自從成立以來,就從保持黨的先進性、體現時代性的角度著眼,始終堅持黨員標准建設的與時俱進。歷史的發展也証明,黨能夠由小到大都會由弱變強,取得革命和建設的不斷勝利,正是通過持續地跟進更新和完善黨員標准並貫徹到黨的建設中的結果。另外,我們還要關注到黨員標准問題上守常與變化的辯証關系。黨員標准是黨的性質和承擔的階段性任務在黨員要求上的統一:馬克思主義的政黨本色及其決定下的黨員的基本行為規范是共性,具有恆定性、承接性的特點﹔而不同時期,黨在推進階段性任務的過程中對於黨員的要求是不一樣的,這就需要我們增強求新求變的自覺性,不斷健全和完善黨員標准,使之適應時代發展的特點和需要。

(方艷華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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