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的具體內容不斷變化,但中國共產黨賴以安身立命的基本原則始終如一

黨章蘊藏著成功密碼

2016年06月27日10:43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二大黨章內容(部分)。通常所說二大黨章是個略稱,它包含著《組織章程決議案》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兩個文件融於一體。前者是后者的總則和前提,后者為前者的延伸與具體化。

《中國共產黨黨章及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1949年版),新華書店發行。

世界上還沒有一個黨,像中國共產黨這樣,從一條游船上走來,歷經風雨一路航行了90多年歷程﹔世界上也沒有一個黨,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擁有8000多萬黨員,而且在一個幾億到十幾億人口的國家裡,連續執政60多年,並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創造了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奇觀。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它有著怎樣的成功之道?

黨章是黨的最高行為規范,是以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為指導,結合黨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黨的活動和黨內生活的基本准則。從黨的一大到十八大,每次大會的一個重要議題都是研究制定和修改黨章。從一定程度上講,一部黨章發展史就是一部中共黨史,黨章的制定修改歷程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黨的成長發展過程。在黨章修改過程中,適應情況、任務的改變,許多具體內容、要求是不斷變化、與時俱進的,但是中國共產黨賴以安身立命的基本原則卻始終如一,因此黨章和黨章發展史中蘊藏著中國共產黨成功的密碼。

“為人民服務”五個字偉大深刻又朴素,這是中國共產黨最根本的成功之道

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性質是關於無產階級政黨的質的規定性,是共產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本質特征。中國共產黨成立初期,就明確了自己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性質。黨的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明確指出:“我們共產黨,‘應當是無產階級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廣大群眾組織起來為無產階級之利益而奮斗的政黨,為無產階級做革命運動的急先鋒’。”這是第一次在黨的正式文件中表述了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的性質。七大黨章對黨的性質問題作了科學的規定和深刻的論述,明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進的有組織的部隊,是它的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中國共產黨代表中國民族與中國人民的利益。它在現階段為實現中國的新民主主義制度而奮斗。它的最終目的,是在中國實現共產主義制度”,這是在黨的歷史上以黨章的形式第一次規定黨的性質,也是民主革命時期對黨的性質的正確、全面的表述。

黨的性質是與黨的宗旨密切相連的,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根本性質決定了黨必須以為人民服務作為唯一宗旨。從七大黨章開始,中國共產黨黨章有了總綱,歷屆黨章總綱都無例外地寫下了“為人民服務”。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十二大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就適應執政黨的特點和新的歷史時期黨的總任務的需要,更加確切地表明了黨的性質、黨在建設事業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十六大黨章既堅持了基本原則,又講了新話,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為人民服務”五個字,偉大深刻又朴素平凡,關鍵在能否做到。“得民心者得天下”,這個道理,並非隻有共產黨人才懂。在中國近代歷史上,幾乎所有的政治力量都在爭取群眾,標榜自己是人民的代言人,然而由於歷史和階級的局限,它們或者理論與實踐脫離,或者始行而終棄。隻有代表先進階級、先進生產力的政黨才能真正、徹底和始終如一地反映和實現人民利益。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勝利前夕說,共產黨是個窮黨,又被廣泛地無孔不入地宣傳為殺人放火,奸淫搶掠,不要歷史,不要文化,不要祖國,不孝父母,不敬師長,不講道理,共產公妻,人海戰術,總之,是一群青面獠牙、十惡不赦的人。可是,事情是這樣的奇怪,就是這樣的黨,獲得了數萬萬人民群眾的擁護。原因很簡單:人民群眾對一個政黨,不僅是聽其言,更是觀其行的。中國共產黨一成立 ,就投入中國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斗爭,無數共產黨人為人民利益獻出了生命。盡管隨著形勢發展變化,黨的具體政策不斷有所調整,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為人民利益而奮斗的宗旨,貫穿在黨的全部實踐中。

縱觀黨成立后95年波瀾壯闊的歷程,黨做了三件大事:進行民主革命、救國救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利國利民﹔進行改革開放、強國富民。三件大事改變了國家面貌,積貧積弱的舊中國成為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新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正在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正是在長期為人民服務的實踐中,中國人民認識了共產黨,選擇了共產黨,與黨同心同德、患難與共,形成了“黨離不開人民、人民離不開黨”的命運共同體,黨得到人民的衷心支持、堅決擁護,這是中國共產黨最根本的成功之道。

既堅持共產主義最終目標,又制定出符合當時社會實際和人民利益願望的路線政策,推動社會不斷進步,不斷產生巨大的鼓舞、凝聚作用

黨的指導思想是黨用以指導自己思想的理論體系和行動指南。中國共產黨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工人運動相結合的產物。成立伊始,在用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革命方面,黨內並不存在異議﹔但是對如何用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革命,黨經歷過曲折,發生過把馬克思主義教條化、把共產國際決議和蘇聯經驗神聖化的傾向。在反對這種錯誤傾向的斗爭中,以毛澤東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創立了毛澤東思想。七大首次把毛澤東思想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寫入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反對任何教條主義的或經驗主義的偏向”。七大以后,在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黨領導人民迅速取得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勝利,並在新中國成立后迅速取得了恢復國民經濟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勝利。可以說,七大黨章明確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對中國革命勝利起到決定性作用。馬克思主義理論是不斷發展的科學,因而黨的指導思想也要與時俱進。反映這種需要,在改革開放新時期,黨的指導思想也不斷豐富與發展。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逐步形成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十五大黨章明確“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第一次把作為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的第二次理論成果的鄧小平理論確立為指導思想。此后,黨章又不斷增添新內容,相繼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行動指南寫入黨章,進一步統一了全黨的思想。

理論是實踐的眼睛。正是在這些理論創新成果的指導下,黨在認識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黨的建設規律上日益成熟,並且通過正確的綱領和路線方針政策表現出來。改革開放以來,黨緊緊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和不同時期的具體實際,准確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制定出符合實際的、反映人民利益願望的一系列政策。十二大黨章確定黨在現階段工作的重點是領導經濟建設,提出了黨的總任務: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個總任務在十三大報告中發展為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即“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基本路線是管全局管長遠的,保証黨沿著社會主義方向推進改革開放,集中力量進行經濟建設。正是在基本路線指引下,國家保持長治久安,不斷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十六大黨章根據已經取得的發展成就,第一次確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十七大黨章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中,增加了和諧社會的內容﹔十七大報告還把古代勞動人民的朴素理想賦予確定的現代的含義,提出讓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使小康目標更加貼近百姓生活,切實落實到增進人民福祉上。十八大黨章根據新的經驗和實踐需要,在建設總體布局中加上生態文明建設,至此形成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目標。並且,十八大黨章再次確立了“兩個一百年”,即到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時,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一百年時,基本實現現代化。十八大黨章確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布局和“兩個一百年”目標,是民族復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它與共產黨人始終不渝追求的共產主義最高理想相銜接,既是社會發展的規律性要求,又是人民利益的科學體現,正確處理了人民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的關系,反映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已經和正在產生巨大的鼓舞、凝聚作用。

堅持並不斷完善民主集中制,既激發了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又保証了黨的高度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

“組織能使力量增強十倍”。(列寧語)共產黨擔負著改造社會、實現共產主義的艱巨歷史使命,為此必須保証黨在組織上的高度團結統一,實行嚴格的紀律,這樣才能凝聚力量、戰勝敵人和克服困難。但是這種集中又必須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因而民主集中制成為黨的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和組織起來的。陳獨秀提交一大討論的一個黨綱中明確提出,“共產黨應該是民主集權制”。一大綱領雖然沒有明確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是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確實貫穿在綱領之中。五大黨章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這是首次在黨章上明確提出和肯定民主集中制原則,使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得到了黨規的保証。從此,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一直成為黨章的核心內容,雖然歷次黨章關於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和具體要求有所變化,但是強調民主和集中不可偏廢是始終如一的,並且不斷探索以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現民主和集中的辯証統一關系。七大黨章規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領導下的民主”,十四大及以后的黨章的提法都是“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近年來,黨對民主和集中的認識又有新的提升,根據實踐經驗,十七大、十八大黨章增加了許多擴大黨內民主的規定,如黨代會代表實行任期制、各級組織實行黨務公開、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等等,與此同時,更加強調集中和紀律,十八大黨章要求,“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証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証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根據黨章原則制定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為歷史上最嚴格的紀律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細化了執行紀律的程序,使紀律內容涵蓋面更廣、約束性更強,也使執行紀律更加嚴格和規范。

黨的民主集中制是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鄧小平語),解決了兩個對共產黨來說最重要的問題,一是重視民主而不是為民主而民主,使民主發展落實在增強黨的戰斗力、凝聚力上。十八大黨章規定下級服從上級,要求下級組織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保証下級組織能夠正常行使職權,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這樣,既能夠激發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又保証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黨內也不是一潭死水,也不是一盤散沙,呈現既朝氣勃勃又紀律嚴明、安定有序的良好狀態。二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黨內權力結構,保証權力合理有效運行而又受到制約和監督。從宏觀看,十八大黨章規定各級代表大會代表由選舉產生,各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同級黨委和紀委,各級黨委和紀委要向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形成黨代會決策、黨委執行、紀委監督的格局﹔從微觀看,黨章規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重大問題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委員根據決定和分工履行職責,也體現了決策權和執行權的適當分離。黨章還規定,各級代表大會由同級黨委召集,黨內禁止派別活動。這體現了在保証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前提下,使決策、執行、監督三方面權力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既防止權力過於集中和濫用,也防止分散主義、相互扯皮和效率低下,更不允許派別存在和出現多個權力中心,保証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中央權威。這樣的權力結構真正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制度優勢。

重視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保証了黨的戰斗力、執行力和動員組織群眾的能力

與西方政黨主要致力於議會活動不同,中國共產黨成立時處於被壓迫、被圍剿狀態,又以徹底改造社會、解放人民為己任,這要求黨把戰斗力的基礎建立在基層,注重在社會基層單位建立黨組織,在群眾中發展先進分子入黨,通過基層組織和廣大黨員去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一大綱領中就規定了嚴格的入黨條件。1925年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規定黨的基層單位為支部。七大黨章首次提出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使對黨員的要求更加明確和規范。黨執政后,盡管幾十年來關於基層組織作用和黨員標准的要求不斷變化,但強調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是一以貫之的﹔而且隨著形勢的發展,對基層組織和黨員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八大黨章規定了基層組織的八項任務,並具體規定了企業、農村、學校、部隊和機關中基層組織的主要任務和職責。八大修改黨章報告還指出:“黨的事業的勝利,黨對於人民所負的責任的加重,黨在人民中間的威信的增長,這一切,都要求黨對於黨員提出更高的標准。而且,如果在以前,一個人決心加入我們的黨,往往表示他決心冒著喪失自由和生命的危險,去為群眾的利益斗爭,去為人類社會的最高理想斗爭﹔那麼在現在,就容易出現這樣的人,他們為著取得名譽和地位而入黨,他們在入黨以后,不去支持群眾的利益,反而妨害群眾的利益。”因此,“為提高黨員的標准而斗爭,這是當前黨的重要的政治任務之一”。十二大黨章明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並對黨員提出了比歷屆黨章都更為嚴格的要求。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制度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是從執政黨的地位和作用出發,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的特點和需要,針對黨的現狀而提出來的。十四大黨章進一步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並進一步充實了基層組織的八項基本任務規定。十八大黨章繼承了這些思想和要求。十八大黨章關於基層組織的規定有三個鮮明特色:第一,社會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成立黨的基層組織,從而實現黨的基層組織對社會的全覆蓋﹔第二,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出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服務黨員成為基層組織的重要工作之一,寓教育、管理於服務之中,有助於黨組織對黨員的凝聚力,也使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更加嚴格有效﹔第三,對群眾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正是通過基層組織的工作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組織周圍,中國共產黨就有了任何政黨不能比擬的政策執行力與聯系人民群眾的政治、組織優勢和社會動員能力。

“作始也簡、將畢也鉅”。(注,見一大代表董必武為一大會址的題詞,語出《庄子》。)中國共產黨95年的奮斗鑄就了輝煌,更艱巨的任務還在后面。堅持、發展黨的成功之道即基本經驗,中國共產黨必將領導人民取得更偉大的成就。

(姚桓 李娜 作者分別為北京市委黨校教授、博士)

主題延伸

細數黨章修改

一大綱領(1921年)。一大制定了具有黨章性質的黨綱,確定黨的名稱為“中國共產黨”﹔明確規定“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直到社會階級區分消除”。

二大黨章(1922年)。第一部正式章程,標志著黨的創建工作圓滿完成。二大制定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了黨的建設的一系列根本原則,是黨的第一部完整形態的章程。

三大黨章(1923年)。是第一部修正章程。黨的三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黨章的基礎上,對黨員的“自請出黨”作了嚴格規定﹔對黨員入黨候補期、黨小組的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

四大黨章(1925年)。黨的四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凡黨員離開其所在地時必須經該地方黨部許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黨部時必須向該黨部報到”一條,嚴格了黨的紀律﹔對黨支部的組成、黨支部的會議作了重要修正。

五大后政治局會議通過的黨章(1927年)。五大黨章第一次明確提出“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增加了設立中央政治局、監察委員會和黨團等內容。

六大黨章(1928年)。第一次明確規定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原則﹔同時規定,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的一部分,無條件服從共產國際的決議。

七大黨章(1945年)。七大黨章是第一部完全獨立自主修改的黨章,第一次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第一次以條文形式明確規定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首次增寫總綱部分,闡明了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作風、群眾路線。

八大黨章(1956年)。八大黨章是執政后的第一部黨章,第一次規定黨的全國、省級、縣級代表大會實行常任制,突出強調要加強執政黨建設﹔把維護黨的團結,正確進行黨內斗爭的方針寫進黨章。

九大黨章(1969年)。九大黨章突出強調“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和“文化大革命”,強調階級斗爭為綱﹔取消了黨內民主、集體領導、黨員權利和義務以及預備期等組織原則。

十大黨章(1973年)。十大黨章繼續九大黨章“左”的錯誤。除刪去有關林彪的內容外,沿襲九大黨章的內容和結構。

十一大黨章(1977年)。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任務,強調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黨的干部路線,設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十二大黨章(1982年)。第一次明確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第一次做出“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的規定。在具體內容上,增加黨的干部、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組、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系等5章,其中“黨的干部”一章,是歷屆黨章所沒有的。

十三大黨章(1987年)。第一次系統地闡明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在黨建問題上走出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轉變觀念和做法,發展黨內民主、加強制度建設和改革領導方式、執政方式的新路子。

十四大黨章(1992年)。充分體現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是全黨的行動指南和工作准則。

十五大黨章(1997年)。20世紀最后一個黨章,明確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大黨章(2002年)。新世紀第一個黨章,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確立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對黨的性質作了新的科學界定。

十七大黨章(2007年)。明確把科學發展觀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增加了代表任期制、巡視制度和黨的常委會接受全委會監督內容。

十八大黨章(2012年)。對科學發展觀作出新的定位和闡述,充實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成就、總體布局、改革開放、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等內容,增寫了關於黨員、黨的組織、黨的干部的新要求。

(責編:楊麗娜、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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