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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黨制的墨西哥為何腐敗高發

高新軍
2014年09月22日13: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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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墨西哥來說,實行多黨輪替是一種進步,它促進了信息的公開、透明,尤其在選舉時更是如此。但是,不可能指望這種制度來解決貧富差距、腐敗、販毒、社會治安、失業、經濟發展等問題。

政黨輪替並沒有遏制腐敗高發

2000年墨西哥第一次實現了政黨輪替,右翼的國家行動黨開始了為期12年的執政經歷。不過,2012年革命制度黨重新上台執政。這一事實說明,墨西哥人民對執政12年的國家行動黨非常不滿意。墨西哥歷史上第一次政黨輪替並沒有改善人民的福利,給人民帶來實惠。相反,墨西哥原來存在的問題,反而更加嚴重。

在這12年裡,原來民眾給予很大期待的執政黨和在野黨相互監督,可以遏制腐敗的願景,已經落空。腐敗現象在這12年裡不僅依然大量存在,而且泛濫成災。據“墨西哥透明社會”統計,僅2007年墨西哥就發生了1.97億次腐敗行為。在2007年有41.5%的人認為,墨西哥的腐敗更加嚴重了。相反,隻有14.1%的人認為腐敗比過去少了。2010年墨西哥的報刊認為,至少有20%的議員卷入了腐敗案件。現在,墨西哥民眾對於各種腐敗已經習以為常,麻木不仁了。在2012年的大選中,很多墨西哥民眾寧願選擇腐敗但有做事情能力的政治家,不願意選擇腐敗而又無能的政客。因為人們現在更不能容忍比腐敗問題更加嚴重的毒品暴力犯罪。

關鍵是要實現善治和良政

“多黨制”、“議會制”、“三權分立”這樣一種制度,為什麼在墨西哥就不能解決存在的問題,產生好的結果呢?其實,隻要考察一下墨西哥的歷史,就能看到,早在1917年墨西哥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后制定的新憲法,就與美國憲法相同之處遠遠大於不同之處。但是,憲法的文本是一回事,實際的執行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們隻要注意觀察墨西哥的國情和社會發展狀況,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這樣一套在一些國家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墨西哥會產生出另外一種結果。

在歷史上,墨西哥曾經作為西班牙的殖民地近300年。宗主國西班牙的一套集權統治政治制度完整地移植到了墨西哥,並在這塊殖民地上產生出了比宗主國西班牙更加專制的結果。所以,在墨西哥歷史上經常見到的,並不是各種社會力量的均衡,而是一權獨大。這種制度遺產所產生的路徑依賴,即使在墨西哥1821年獨立后和1917年頒布新憲法之后,仍舊沒有什麼改變。甚至墨西哥的政黨、政治家、社會組織、知識分子、以至老百姓都默認了這個現實。這種政治制度后來甚至成為了墨西哥重要的政治思想遺產,滲透到了人民的血液中,直到不受監督的權力后來成為經濟和社會進步的桎枯。很明顯,在一個集權專制主義傳統深厚的社會,任何外來的進步政治制度都會產生扭曲和變形,其社會結果也是扭曲和變形的。

長期以來,墨西哥社會各種集團和勢力如教會、家族、宗族、工會等各據一方,都有自己的勢力范圍。很多販毒集團和黑社會組織也有自己的勢力范圍。無權無勢、貧困潦倒的基層民眾,隻能依附在這些社會勢力身上,在他們的庇蔭下,保証自己的生活和安全。這種局面至今在墨西哥大城市以外的廣大農村地區和中小城鎮還很普遍。在這種情形下,要使民眾獨立表達自己的意願,行使自己的權利,是非常困難的。

在這樣的社會發展基礎上,盡管“多黨制”、“議會制”、“三權分立”增加了政治和社會的透明度和形式上的權力制衡,但是由於墨西哥社會發展程度相對落后,並不能使這種政治制度起到它在其他國家同樣的作用。這說明,任何制度要能夠發揮作用,都是有條件的。離開了一定的條件,或者條件不具備,都會對制度本身產生不同程度的制約作用。

墨西哥學者的看法是,簡單的政黨輪替並不能解決墨西哥現存的問題。選舉一個沒有執政能力的政黨上台,其成本還是要老百姓來承擔。所以,重要的不是政黨輪替,而是要選擇一個真正為民眾服務,又有能力的政黨去實現人民意願。

這裡涉及一個“民主還是專制”與“良政還是劣政”的關系問題。一個政治體制的品質,包括其合法性來源,不能只是程序的正確,更重要的是內容的正確,這個內容就是要實現良好的政治治理,並要以人民的滿意度來檢驗。如果“民主”指的只是“多黨競選制度”的話,“良政還是劣政”遠比“民主還是專制”更重要。因為不管採用什麼制度,都要落實到良政。

在墨西哥,“民主還是專制”與“良政還是劣政”同樣重要,因為墨西哥在2000年實現政黨輪替,民主有了進展的同時,並沒有實現良政。墨西哥轉軌實踐告訴我們,政黨輪替制度對於像墨西哥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似乎還是一種政治上的奢飾品。墨西哥還需要不斷創造使這一制度產生積極效果的各種條件。而在現階段,墨西哥似乎更需要的是某種“良政”,因為良政才能夠解決目前墨西哥社會面臨的各種棘手難題。

使自下而上的監督既有渠道,又有力度

墨西哥革命制度黨長期執政所形成的威權體制,要想正常運轉下去,除了要在經濟發展上有所作為之外,從政治上和管理體制上必須有兩點支撐:一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式的干部管理體制,它可以保証執政黨管住人﹔二是不斷地對自己的執政地位進行自我強化,包括宣傳自己執政的政績、對執政黨黨員不斷進行各種教育、懲治腐敗等。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一黨長期執政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對執政黨各級領導人的監督問題,使政治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發生在墨西哥革命制度黨身上的事情,就有可能在內外部條件大致相同的其他執政黨身上再次發生。而且,事實也已經和將要繼續証明,自上而下的監督是有邊界的,監督的力度在達到某一層級后會急劇衰減。因此,大力發展黨內的基層民主,放手讓老百姓來直接監督執政黨的各級官員,將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可能是打破那種“人亡政息”“周期律”的最有效的手段。

(作者:中央編譯局研究員)

成都《先鋒》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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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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