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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目標主線效果” 優化審判管理機制

朱明
2014年07月18日09:4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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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管理是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司法工作的規律和特點,科學規劃審判工作,有效整合人、財、物、信息等資源,全面規范審判運行,客觀評估審判質效,有效保障審判職能依法、獨立、公正、高效、廉潔地發揮,縱橫聯動地組織計劃、協調指導、監督評估等一系列活動的總和。面對社會轉型期復雜的形勢,人民群眾的期望和法院繁重的任務,人民法院要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緊緊圍繞“為民司法、公正司法”這一主線,緊緊圍繞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積極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責任,自覺踐行司法為民第一要求,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在積極探索體制機制改革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目標意識、主線意識、效果意識,系統規劃,集成建設,合力優化審判管理的工作機制。

一、深化認識,明確新形勢下審判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

要認真學習貫徹周強院長關於“審判管理事關審判質效、公平正義和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三大管理’的核心,是一項具有基礎性、關鍵性和長期性的重要工作”的批示精神,提高“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果”的認識,切實認清新形勢下審判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努力做到依法管理、科學管理、規范管理。

1、加強審判管理是實現公平正義目標的根本保証。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義”的司法工作目標,是人民法院所有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因此,審判管理工作必須立足全局,著眼大局,圍繞公平正義目標,加強案前、案中、案后全過程管理,堅持抓“個案審判”與“類案指導”相結合,抓公正與抓效率相結合,抓質效與抓服務相結合,抓規范自由裁量權與規范司法公權力運行相結合,最大限度地聚集審判執行工作的正能量,形成審判工作、審判管理、審判監督的共向合力,推進保障公平正義的疊加效果。

2、加強審判管理是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的有效途徑。在法治社會建設中,人民群眾對司法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期盼審判結果公平公正、過程公開透明、司法文明高效。而我們有的法院和法官為民、公正、清廉的理念不夠強,司法作風轉變不到位,門難進、人難見、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眾對個別辦人情案、金錢案、權力案的現象反映強烈。對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嚴格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審判質效,促進公正司法,通過看的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行為,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

3、加強審判管理是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客觀要求。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各類案件的處理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人民法院不僅要滿足訴訟雙方得到一個公平判決的期望,還要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及時、便民的訴訟服務。這就要求各級法院要在加強審判管理中強化利民意識,規范便民措施,推進司法公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4、加強審判管理事關審判工作的科學發展。審判管理要尊重審判工作規律,積極發揮“規范、保障、促進、服務”的職能作用。糾正目標不明、方法簡單、就管理抓管理、管案與管人相脫節的現象,堅持依法管理、全員管理、全程管理、隨案管理,正確處理好審判與管理、管理與服務、他律與自律、管理與管人、局部與整體等“五個關系”,正確把握案件的類型化、差別化管理,減少尋租空間和違規現象發生,努力構建符合審判規律、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規范的管理體系,推進審判工作的科學發展。

二、強化責任,努力形成審判管理工作的聯動合力

要按照最高院明確的審判管理七項基本職責,依托審判管理職能部門構建權責明確、統分結合、規范有序、信息暢通的審判管理工作格局,在法院內部建立起審判委員會、院長、庭長、審判長、審判人員各負其責的管理體系,強化各審判管理主體的具體責任,改變審判管理部門單打獨斗的現狀,構建橫向自轉有序、縱向銜接順暢的聯動工作格局。

1、審委會要發揮決策管理的作用。加強審判管理,要進一步落實審委會審議研究重大問題的法定職責,積極發揮審委會監督、管理、指導審判工作的作用。各級法院審委會應按照審判責任制改革的要求,對上會案件進行審核篩選,把一般案件歸位到合議庭,從超負荷審案中解放出來,使審委會有足夠時間研究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要選准審判管理議題,定期進行專題和結合案件研究解決審判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審判工作。尤其要發揮審委會的決策管理作用,加強重大敏感案(事)件的管控,建立符合實際、簡便易行、反應迅速的重大敏感案件、事件的預警和應對機制,確保審理、穩控、人員處置、輿情應對等工作主動、規范、及時、有效。

2、院、庭長要發揮領導管理的作用。院、庭長承擔著重要的審判管理責任,起著協調工作運行、把關審判質效的作用。但有的院、庭長把“管理”變成了“管制”,把裁判文書審簽變成了審批,把自己的意見變成了合議庭的意見,影響了案件的質效和法官的積極性,也加重了法官、合議庭的依賴心理。對此,要進一步完善院、庭長依法監督指導辦案制度,細化院、庭長在審判質效管理、法官業績考評等方面的具體職責,院、庭長擔任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主審法官或審判長,切實發揮好領導管理作用,確保院、庭長審判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3、合議庭要發揮集體管理的作用。要適應改革要求,健全合議庭責任制的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合議庭負責制作用,改變合議庭“合而不議”和“議而不判”的現象,做到合議庭成員庭前集體閱卷、交叉閱卷,做好閱卷筆錄,分析研究出庭審焦點,擬出庭審提綱﹔庭審中每個成員都要以審判長、主審法官的角色共同開好庭,把証據交換在法庭,把事實搞清在法庭,把法理辯明在法庭,把責任分清在法庭﹔庭后及時搞好合議,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形成合議意見,裁判文書由合議庭成員共同簽名、共同負責,發揮好合議庭的集體管理作用。

4、主辦法官要發揮自我管理的作用。審判質效的基礎在庭審,關鍵在法官﹔法、理、情的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更取決於法官的能動司法和自律司法。因此,要強化人本管理和能動管理,構建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一方面,通過專項評查和績效考核激勵法官和合議庭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簡案快審、難案精審﹔另一方面,有效警示和約束法官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自我管理,恪守職業道德,審慎運用自由裁量權,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5、上級法院要發揮監督指導管理作用。上級法院要切實加強對下審級管理,充分運用審判質效評估數據,深入研判審判執行工作整體態勢,總結經驗,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對策,推動審判執行工作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通過審理二審和再審案件、召開業務會議、發布典型案例、開展疑難案件研討、法律文書評比等方式,統一司法理念,統一法律適用,統一裁判尺度,提高審判水平。要健全對大要案、新類型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的監督指導機制,完善請示匯報制度,實現審判質量、效率、效果的整體提升。

三、優化機制,整體提升審判管理工作的質量效果

整體提升審判管理工作的質量效果,必須不斷優化審判管理工作運行機制,結合實際,整合職能,理順關系,變多頭管理、單一管理、彈性管理為規范管理、量化管理、剛性管理、常態管理。

1、完善審判案件信息管理機制。案件信息管理是審判管理的基礎,要堅持以辦案和管理需求為主導的原則,細化完善案件信息管理機制,推廣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應用,實現審判數據採集自動化,提升審判管理集約化、精細化水平。要嚴格落實立案、審判、執行等各環節案件信息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及時真實錄入案件信息,依靠案件信息抓管理促審判,使案件按程序流轉,在審限內流轉,確保案件流轉到哪裡,信息就顯示到哪裡。要嚴格落實信息錄入和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案件審判保密紀律,把嚴守審判秘密納入審判信息管理。要穩妥有序推進司法公開,以案件信息公開促進案件信息管理質效的提高。

2、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要加強節點管理、審限監控、程序監督。一是要細化系統管理、全程管理、全方位管理機制。規范立案、審判、執行、信訪、監察各組織單元的流程界面、工作標准、流轉程序和協調考評規則,確保各部門職責分明,部門之間主動對接流轉,提高審判資源利用的綜合效能。二是細化審限動態監控機制。依托網絡技術,加強對立案、分案、開庭、合議、裁判、送達、執行、歸檔等各流程節點的協調、預警、催辦、督辦、考評,推進均衡結案,杜絕“人為”和“隱性”超審限案件。三是細化程序和重要節點的監控和制約。規范立案程序、隨機分案、庭審公開和錄音錄像,嚴格主審法官責任制、合議庭責任制,規范自由裁量權,細化類案指導,確保程序公正、廉潔司法。

3、完善審判質效評估機制。要進一步實現審判質量效率評估指標的科學性、規范性以及指標使用的合理性,突出化解矛盾、服判息訴、案結事了的價值導向,科學合理設定審判質效評估指標及權重,優化核心指標考核,突出對結案數、結案率、上訴率、發還率、改判率、服判息訴率、調解率、申訴率、再審改判率和審限等指標的考核,嚴格辦案責任,激勵法官辦好案。要加強結果的反饋應用,抓住趨勢性、苗頭性變化和普遍性問題集中進行研判會診,把動態監控與反饋指導、發現問題與改進工作、糾正錯誤與總結經驗、強化導向與責任倒查結合起來,定期對審判數據進行匯總、分析、點評,定期對質效量化評估,定期對數據變化開展專項態勢分析,用質效評估推進審判質效。

4、完善審判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審判質量監督管理涉及案件程序、實體、效率等方面,在縱向上依托於各個層級的管理,橫向上動態貫穿於審判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是多部門合成的一個系統、復雜、動態的管理過程。因此,要進一步強化辦案責任制,健全法官執法辦案質量檔案制度,依托網絡技術強化對審判流程、層級各標志節點的質量監測和調控,督促法官敢作為、不亂為。要進一步加大案件評查的力度,積極開展庭審、裁判文書等評查活動,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堅持定期評查、專項評查與重點評查相結合,堅持定期通報、點評、講評,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全面發揮案件評查工作的功能作用。

5、完善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機制。要強化利用司法統計結果進行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及指導服務審判工作,既要堅持對所有指標全面分析評估,又要特別關注重點指標的變化,更要善於通過指標的縱向、橫向對比,找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開展審判態勢分析,運用結果成效評比,不斷發揮指標數據的分析運用作用和決策建議作用。要強化專項態勢分析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針對一項或幾項指標在每季或某個時間段的顯著變化,或者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各審判業務部門共同開展專項態勢分析,及時開展調研,有效解決問題。

6、完善審判績效考評機制。一是要硬化分層、分類的審判績效考評體系,區分不同業務部門和辦案法官的崗位特點,分類定崗,科學設定考評指標。使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法院對本院各庭、各庭對個人的考評方向一致,共向合力,使不同層級、類別的考核指標目標清晰,標准具體。二是科學設計、規范組織各類庭審觀摩、文書公開、訴訟調解、調研指導、專項評比、案件評查、技能競賽等活動,使日常考核與專項考評融合貫通,使激發法官潛能、規范法官言行與規范審判秩序、提高審判質效結合起來,通過“比、學、趕、幫、超”激發活力,創先爭優。三是加強審判績效考評結果的運用。把績效考評結果與審判部門、個人評先選優和法官職務職級評定晉升、記功獎勵、追責處分挂鉤,嚴格獎懲兌現,有效激勵法官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四、推進公開,全面提升審判管理工作的集成效應

當前,加強審判管理要有序推進“陽光司法”,以公開促公正,以管理保公正,促進提升審判隊伍素質、提升案件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發揮審判管理工作的集成效應。

1、能動推進“陽光司法”。要全面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全面深化立案、庭審、執行、聽証、文書、審務等各方面的司法公開。要開發完善統一的審判流程查詢系統,方便當事人查詢案件進展情況﹔充分發揮審判流程公開平台在遠程立案、公告、送達、庭審、聽証方面的輔助功能,大力推進訴訟檔案電子化工程,減輕當事人訟累﹔積極創新庭審公開方式,以視頻、音頻、圖文、微博等方式及時公開庭審過程,增強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要逐步實現依法能夠公開的裁判文書全部上網,通過裁判文書公開形成倒逼機制,提高裁判文書質量和說服力,進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業務素養,確保法律的正確統一適用。要以規范管理為抓手,公開執行案件立案標准、收費標准、執行風險、執行規范、執行程序等,保証案件當事人的知情權﹔建立和完善執行信息查詢系統,方便當事人查詢、了解執行案件進展情況﹔對拒不執行或逃避執行的失信者公開曝光,充分發揮執行信息公開平台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功能。

2、能動應用信息化。要進一步在信息化“建設”與“應用”上下功夫。一要加快完善全部審判執行案件的網上信息管理,實現對案件流程節點信息、庭審錄音錄像以及電子卷宗的共享共用,減少法官的重復勞動,確保訴訟環節順暢銜接。二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提升審判管理水平。通過案件質量網上評查、審判質效評估和審判績效考評數據自動生成,對管理信息進行實時動態收集、展示、反饋,擴大內外部和縱橫向的監督范圍,全面提高整體管理水平。三要強化信息技術在訴訟活動中的運用。推廣遠程立案、網上送達、網上調卷、網上接訪、視頻審判、電子簽章、制式法律文書自動生成、裁判文書糾錯系統、審判執行進程同步查詢、裁判文書上網等信息化手段在訴訟活動中的應用,方便當事人訴訟,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法院的司法成本,進一步增強審判活動的透明性、效率性、便捷性。

3、能動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要加強對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管理,對自由裁量權行使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促進自由裁量結果的公正合理。要在案件流程管理中,細化不同類型案件的裁量標准,對立案、分案、排期、開庭、裁判、執行等各個審判環節進行規范,確保自由裁量權按照法定程序公開、公正、有序地行使。要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建立法官自由裁量權案件的評查標准,將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納入案件質量評查范圍。要陽光行使自由裁量權,把裁判理由晒出來,倒逼法官依據法律、依據客觀事實、依據社會危害程度自由裁量。要加強案例指導工作,參照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和參考性案例行使自由裁量權,提高法官運用法律精神和法律條款相結合的辦案能力,做到類似案件類似審判。

4、能動聚集審判活動正能量。要圍繞司法為民創新管理方式,轉變司法作風,依托“一村一警”聯系走訪活動,不斷創新完善法官駐村駐社區等制度。要積極選准審判管理和群眾工作的對接點,抓住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社會熱點和難點開展司法調研,加強涉及審判管理的司法建議工作,努力提升服務群眾工作效能。要進一步探索建立巡回審判工作機制,完善網上立案、預約開庭、假日法庭、簡易審理、電子簽章等工作機制,盡快開通司法語音服務、司法信息查詢、遠程接訪,不斷提高訴訟效率。要著力完善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對接機制,切實幫助涉訴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傳遞司法活動的正能量。

5、能動接受外部監督。加強審判管理,不僅要強化內部管理監督,還要強化接受外部監督。要在自覺接受人大權力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檢察訴訟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的同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要善於主動優化外部環境,善於借用新型媒體主動宣傳法院工作,善於總結經驗專題宣傳,選樹典型重點宣傳,專項工作主題宣傳。要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審判管理作為改進司法作風和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切入點,改進管理方式,創新管理手段,優化管理機制,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要進一步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機制、集中化解涉訴信訪積案、清理久押不決案件,糾正一些法院接待群眾態度冷漠、庭審行為失范、紀律作風散漫等問題,讓人民群眾在對審批管理改進的切身體會中,感受到法治社會建設的巨大進步。

(作者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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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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