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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聲辯

張建
2014年07月14日13:5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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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們召開全司會議,會議內容比較重要。而有一位干部遲到了十幾分鐘,我當即批評他:“重要的會議怎麼能遲到!”他當即聲辯:“公交車出了故障,路上又堵,本來應該不會遲到的。”看到他自感委屈的神情,我的批評更嚴厲了:“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遲到!你不要申辯!”結果很影響會議氣氛。

但凡當場聲辯,通常都有一些原因,有時還很有道理。40年前我上中學,一天,和一位同學相伴上學,感覺時間有點緊。他戴有一塊手表,說出門前剛對了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嘀嘀報時,時間來得及。可我們剛進校門,上課鈴聲響了。等我們推開教室的門,老師已經開始講課了。老師對我們說:“遲到了,你們就站到后面去”,我那位同學不服:“我們沒有遲到,是上課鈴早打了一分鐘,我的表是北京時間!”老師更生氣了:“遲到就是遲到,還狡辯什麼!站到后面去!”

站了一節課,站是站了,心裡還是不服,總認為我們不算遲到,上課鈴沒按北京時間響。事后老師跟我們講:“打上課鈴可能有點誤差,但打鈴上課是全校的規矩,這是大道理,你們按你們的時間遲到了,這是小道理,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如果大家都按自己的‘道理’,學習秩序不就亂了嗎?”這位老師是我們都很敬重的人。我們當著老師的面承認了錯誤,表示願意吸取教訓。

有人會說,如果嚴格按北京時間打鈴,我們就不算遲到了,不應責備我們。可能那位遲到的干部也是如此理解。但遲到的原因能成為當場聲辯的理由嗎?工作多年,再回頭看當年這件事,我自己總結出經驗:除非老師(或領導)讓你解釋,否則你的解釋沒有意義。這是因為:一、違反學習(或工作)紀律理當受批評﹔二、事先沒有打招呼也有過錯﹔三、所謂的原因理由如果有,按照中學老師的理論,那也是小道理。而遵守學習(或工作)紀律是大道理。

那麼,但凡遲到受批評,都不能聲辯嗎?事實並非全然如此。有沒有理由和當場是否聲辯不是一回事。當場聲辯的本質是不服管理,而不是有沒有道理。事后聲辯則另當別論。有一次全司開會,一位青年干部遲到了十幾分鐘,我照例批評了兩句,她謙遜點頭表示接受。過后我問她,才知道早上她送父親上急診,到醫院安頓好,馬上就趕來開會。其實,她完全可以不來開會,發個短信就行。但她顧全大局,沒有當場聲辯,還接受我的批評,表現出一個成熟青年和優秀公務員的良好風范。我由此對她更加信任,也會注意對她的批評方式。

對於批評者來說,把握好批評的分寸至關重要,這裡也有一個小道理和大道理的問題,為批評而批評於事無補,動機不純更是害人害己,那是針對批評者而言的。對於被批評者,我知道你有原因,甚或理由充足,但擺到眼前的事情沒有個交代,恐怕交代不過去,至於你當場聲辯不聲辯,真是一個考察考驗你聰明智慧的微妙境況啊。

 

《紫光閣》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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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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