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中央改革組),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極大地提振了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堅持改革的信心。中央改革組成為領導全面深化改革而攻堅克難、打硬仗的總指揮部。
中央改革組的歷史傳承
通過設立領導小組,部署、發動和完成某一專項任務,是中國共產黨的傳統。改革開放以來,設立領導小組的做法日趨成熟,成為黨的一種領導方式、執政方式,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制度安排。此次成立中央改革組,繼承了黨的歷史傳統,有利於全面深化改革這項偉大事業的專事專辦。
在黨的歷史上設立中央領導小組,主要基於兩種考量。一是涉及長期性、戰略性重大事務的謀劃,通常設置常設性的領導小組。例如,1980年3月17日成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領導經濟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現已歷時34年。二是對於短期性工作或突發性事件的應對,通常設置階段性領導小組。例如,1998年至2000年開展的“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三講”教育活動和2008年9月開始歷時一年半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央都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再如,2008年5月13日在汶川地震發生后的第2天,中央軍委成立了全軍抗震救災領導小組。這種機構設置一般表現為小周期性,周期結束后,領導小組不復存在。
現在設立中央改革組,更多的是出自於長期性、戰略性的考慮。習近平指出,“改革開放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面深化改革是黨和國家的一項偉大事業,它將一直持續到在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止。因此,中央改革組始終肩負著領導全面深化改革的責任和歷史使命。
中央改革組的鮮明特征
中央改革組和以往設立的領導小組比較起來,有很多鮮明特征。
首先,領導規格最高。中央改革組組長是習近平,副組長是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組長由總書記親自挂帥,副組長則為三個政治局常委﹔而在39名成員中,更擁有眾多的政治局委員和國家重要部委的部長、主任。這樣的陣容,為改革開放以來設立的領導小組所僅有。這表明,中央改革組是直接指揮改革的最高機構。
其次,任務最為艱巨。中央改革組雖說承擔的是關於改革的專門性任務,但自從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之后,已不再是集中於經濟體制改革一個方面,而是包括了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黨的建設等六大領域。這實際上是全方位改革。為此,中央改革組相應下設六個專項小組,以適應在六大領域、諸多方面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需要。
第三,力量最為強大。中央改革組成立后,全國各地的省、市、縣,甚至有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機構。目前,31個省(區、市)均由黨的“一把手”親任改革組組長,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系統的領導改革的強大力量。
第四,作用最為重要。過去改革靠“摸著石頭過河”,現在強調“加強頂層設計”,形成改革合力。“加強頂層設計”,就是統籌規劃、通盤考慮,搞好各領域協調。有了中央改革組的頂層設計,才能做到把握全局、協同配合、整體推進。
中央改革組的組織功能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中央改革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這說明,中央改革組是一個集議事、決策、協調、督辦等多功能於一身的機構。
中央改革組和一般的黨政機構不同,並不是一個實體性機構。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統領指揮、牽頭整合的機構,固然會有很多事務,但可以借助實體性黨政機構去完成。它由領導小組和專項小組、辦公室三個部分組成。第一個部分是領導小組,即由組長、副組長和組員組成﹔第二部分是領導小組下設的六個專項小組,即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六個專項小組,分別由領導小組中的組員擔任這六個專項小組的組長、副組長﹔第三部分是辦公室(簡稱中央改革辦)。按照黨的以往經驗做法,辦公室一般設在與領導小組事務關系最為密切的機關中。中央改革辦作為中央改革組日常運作的辦事機構,依托於中央政策研究室,並由該部門的正、副職出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改革組作為非實體性的組織機構,除了中央改革辦需要少數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外,本身沒有人員編制,都是兼職。成立中央改革組,貫徹執行了機構精簡原則,沒有與現有的中央實體性機構發生任何重疊。
中央改革組的工作規定
中央改革組成立后不久,就制定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各項工作計劃、任務安排,按照這三個工作規定有序有效地運行和實施。
從領導小組的工作規定看,首先是遵守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決定、規定,並作為議事決策的總依據,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在涉及道路、理論、制度等根本性問題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其次是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辦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思廣益,凡是議定的事就分頭落實﹔強化改革責任擔當,看准了的事情就拿出政治勇氣堅定不移地干﹔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通過提出和貫徹正確的改革措施帶領人民前進,從人民的實踐創造和發展要求中完善改革的政策主張。再次是堅持依法治國,指導全面深化改革。習近平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目前,已制定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
從專項小組的工作規定看,最主要的就是不失時機地推出各專項改革的報告和方案。專項改革既要抓住重點也要抓好面上,既要抓好當前也要抓好長遠,統籌考慮不同層面的問題,搞好政策統籌、方案統籌、力量統籌、進度統籌。三個專項小組的《關於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匯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已經出爐。報告和方案通過后,還要推進各項改革舉措落地,以多種形式督促檢查是否到位。
從中央改革辦的工作規定看,主要是為領導小組和專項小組服務,形成聯系機制,建好工作機制,保障專項小組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加強相互之間的協作配合,保障中央改革組發揮攻堅克難打硬仗的總指揮部作用。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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