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扎緊管權管事管人的制度籠子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這一精神,必須下功夫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發揮制度建設的牽引功能和基礎作用,用制度規范、監督、約束權力,確保權力不被濫用,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科學的制度設計是基礎。著重圍繞關鍵崗位權力運行的關節點、監督制約的薄弱點和廉政風險的易發點,科學設計制度,確保制約權力的籠子牢固、管用、長效。堅持把習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作為制度設計的總依據、總要求、總目標,遵循客觀規律,堅持問題牽引,使制度設計在理論上站得住,在實踐中行得通,能夠在管權管事管人、引領黨風廉政建設中持久發力。制度設計應該體現“於法周全、於事簡便”的要求,追求公平與效率的最佳結合,以結果為導向,用結果引導制度正確執行,用好的制度保証好的結果。單項制度各環節或相關制度之間要形成反饋環路,相互關聯配套,構成相互支撐的制度鏈條和穩固架構,形成權力運行的封閉循環系統,嚴防權力尋租濫用。
剛性的制度執行是要務。剛性是制度的本質特征,執行制度不能“葉公好龍”“紙上談兵”,每項制度規定都要明確具體,把“大力倡導”變為“硬性規定”,把約束性制度、執行性制度、懲戒性制度細化具體化,壓縮執行過程中的彈性空間,降低制度執行的隨意性。運用信息化手段固化權力運行流程,實行制度執行程序化、標准化、正規化,不因人情、面子等外在因素干擾而隨意變通,防止因人為操作干擾而變通或繞開制度規范。
有效的制度督察是保障。圍繞重大決策的制訂和執行,開展全程監督監察,強化日常考評督導,防止管權管事管人的制度籠子變成“黑箱子”“真空區”。敢於較真碰硬,始終保持高效執紀,對權力運行實施全程監督。強化層級監督,完善和落實上級首長機關定期下部隊檢查調研、蹲連住班、與下級主官廉政談話、復審直查案件、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嚴格上級對下級的教育管理,強化民主監督,構建官兵表達利益訴求的制度平台,完善反應靈敏、溝通便捷、運轉高效的利益訴求保障機制,選人用人、重要決策、重大事項問計於基層,廣泛征求下級黨委和官兵意見,滿足官兵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發揮黨內監督、群眾監督作用,探索推行黨內公開監督、公開咨詢等措施辦法,把權力真正放在陽光下“晾晒”,以公開透明的環境防止權力濫用。
嚴厲的制度懲戒是關鍵。懲處是預防腐敗、規范權力運行的有效手段,其效果取決於組織真管、違紀真糾、執紀真嚴,使管權管事管人的制度高壓線始終帶電運行,形成任何人任何時候都無法逾越、不敢觸碰的制度壓力場。增強違紀犯法懲戒的必然性,完善懲戒機制,發揮懲戒制度的熱爐效應,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麼人,逾規越軌必受查處,既打“老虎”,又打“蒼蠅”,不搞網開一面、下不為例。增強違紀犯法懲戒的及時性,健全發現報告機制,對違紀違規苗頭該提醒要提醒,對權力違規違紀要及時報告,露頭就打,快速查處,及時糾正。增強違紀犯法懲戒的嚴厲性,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組織紀律、經濟手段等處罰措施,讓貪腐者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付出難以承受的高昂代價,真正敬畏法紀、嚴守法紀。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黨員干部既是一種束縛,更是一種保護。黨員干部應該自覺憑制度用權、按制度辦事、依制度管人,把權力規范在制度框架內,使之更好地為部隊建設服務,為官兵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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