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增進人民福祉是改革根本目的
“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鮮明闡釋,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改革開放35年,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會保障水平持續提高,進入“人民期盼過上更好生活”的發展新階段。
今天,在新起點上再出發,改革舉措是否讓更多人受益?改革成果是否由更多人共享?改革是最大的紅利,無論哪個領域、哪個環節,任何一項重大改革,都必須從人民利益出發,站在人民立場上把握和處理。如果不能帶給百姓實實在在的利益,改革就失去了意義,也不可能持續。唯有尊重人民意願,以人民滿意為標准,改革的每一次推進,改革的每一次突破,才能夠最大范圍凝聚共識,才可以最大程度匯聚合力。
社會已進入快速轉型期,利益分配更加復雜多元,群眾關切也在增添新的內容。改革進程中如何更好地回應群眾期待?市委書記孫春蘭指出,“要深刻領會、准確把握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這個根本目的,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積極推進民生領域的改革。”深入調查研究、體味群眾冷暖、聽取群眾意見,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遵循這樣的方法論,讀懂了群眾的心聲和訴求,就抓住了改革發展的關鍵。
改革越深入,越要觸及深層問題。尋求最大公約數,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公平是核心、體系是保障、推進是根本。通過深化改革,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通過制度安排、法律規范、政策支持等途徑,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在提高經濟發展水平、把“蛋糕”做大的同時,積極推進民生領域改革,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把“蛋糕”分好,讓人民群眾及時、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從20項民心工程,到“促發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動﹔從事關醫療、社保、收入的舉措,到保障就業、教育、住房的招法……天津發展正在邁向更高水平,這得益於積極回應人民期待,匯聚起寶貴的民心民氣。在改革再出發的新起點上,我們必須深刻領會、准確把握改革的根本目的,順應民心、尊重民意、凝聚民力,把改革發展藍圖變為美好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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