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積極投身改革事業,發揚‘釘釘子’精神,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
基層黨組織處在深化改革的第一線,處在推動發展的最前沿。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擔負著領導核心責任,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如何發揮好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深化改革中發揮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和著力破解的重大課題。
要抓好組織覆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改進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拓寬基層黨建工作領域。要根據時代發展新情況,堅持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區樓棟、村小組和自然村、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為重點,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地加大基層黨組織的組建力度,確保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做到改革開放拓展到哪裡,黨建工作就要跟進到哪裡﹔黨員流動到哪裡,黨組織就要延伸到哪裡,形成與全面深化改革相適應的黨的基層組織新格局。
要構建服務體系。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是統領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的鮮明主題。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創建工作,就要健全服務網絡、拓展服務內容、豐富服務載體。要完善干部下基層、結對幫扶、為民服務全程代理等做法,讓基層黨組織把工作重心轉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上來,使投身改革、服務發展成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鮮明主題,成為廣大黨員干部的自覺追求。
要激活黨員隊伍。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加大在高學歷高職稱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農村優秀青年、外出務工人員、企業生產一線中發展黨員的力度,擴大一線工人、農民黨員的比例,優化黨員隊伍結構,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做到不降格以求、不濫竽充數、不馬虎了事,真正把各類優秀分子凝聚在黨的旗幟下。要嚴肅黨內組織生活,加強黨員管理,探索建立不合格黨員處置機制,疏通出口,純潔隊伍。在黨員隊伍中廣泛開展示范崗、責任區、中心戶、義工隊、承諾制等活動,切實發揮黨員在深化改革中的“排頭兵”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越是向縱深推進,越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各級黨委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引領廣大黨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創先爭優、干事創業,從而凝聚投身改革事業的強大合力,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目標的實現,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