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11月15日新華網)
作風決定形象,作風決定成敗。各級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骨干力量,其作風如何,對黨和人民事業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三中全會再次提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因此,必須健全落實制度,扎實推進改進作風常態化。
其實,黨的十八大之后出台“八項規定”,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干部率先垂范,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抓一級,取得了明顯成效。之后,中央紀委抓住時間節點,接連下發“關於剎住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和“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從細處著手,環環緊扣,狠抓干部作風建設。這些,都凸現了中央抓干部作風建設不是一陣風,而是鍥而不舍、久久為功,表明了中央抓干部作風建設的態度和決心。同時,也給人們傳遞了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常態化的信號。
習近平曾經指出“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黨內脫離群眾的現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在這樣的嚴峻形勢下,我們必須按照三中全會提出的“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的要求,從健全制度著手,狠抓制度落實,常抓不懈,日日相繼,久久為功。
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從機制體制上為改進作風提供保証。制度建設是抓好工作的根本。鄧小平曾極其精辟地指出: “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可見,我們必須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要根據人的本性和人的行為基本規律來設計好操作又管用的制度,要努力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准和審計制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政績考核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管財。
狠抓制度落實,從執行制度上為改進作風提供保証。有了好制度,關鍵在於抓落實。再好的制度不落實,制度歸制度,執行歸執行,還是等於零。抓制度落實,貴在領導帶頭,難在長期堅持。因此,我們要從領導抓起,從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做起,領導干部要當好領頭羊,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在抓落實過程中,要做到抓“一把手”,“一把手”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布置一個,就落實好一個。要切實發揮制度作用,對違反制度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要做到懲治有力,為轉變作風提供有力保障。
強化監督檢查,通報檢查結果,從督促檢查上為改進作風提供保証。對干部作風問題要全方位地管、有系統地抓,採取日常巡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方法,多形 式、多角度對干部作風建設情況以及干部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督查和通報。比如,圍繞“三公”經費支出和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查車、查吃、查賭、查帳、查會風,查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對其責任人一律嚴肅處理,並倒查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發揮懲治威懾力,警示教育干部。
唯如此,才能確保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落到實處,才能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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