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
中國的改革發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農民。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重視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這個“重中之重”,加大改革攻堅力度,拆除城鄉二元藩籬,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35年前,小崗村18位農民在一份契約上按下了手印,拉開了中國改革的序幕。改革開放,使廣袤田野煥發勃勃生機,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但是,由於歷史現實等諸多原因交互作用,城鄉差距不斷拉大趨勢並沒有根本扭轉,“二元結構”成了中國社會揮之不去的“痛”。不少農民都有這樣的境遇:遠離故土、東奔西走,為城市建設和市民生活“添磚加瓦”,卻還難以被城市社會保障系統接納﹔耕種多年的土地被征用,建起了高樓大廈、廠礦車間、高速公路,卻還不能公平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如果不能創造條件保証農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農民,就談不上全面改革,也不會有全面小康。加快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切實保障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須攻克的一道難關。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必須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給農民以公平的國民待遇。針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同工同酬、土地增值收益、戶籍和社會保障等現實問題,《決定》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極高的惠農新政策和新辦法,對消除對農民的“制度性歧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土地是農民最大的財產。讓農民擁有更多的財產權,就要深化農村土地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使農民從土地財產中獲得更大收益。城鄉發展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不能差異化。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就要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既要使農村與城鎮在基礎設施、文化教育、環境衛生、交通信息、公共服務等方面均等發展,又要讓廣大農民在財產權利、就業、創業、住房、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市民享受同樣權利,公平地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必須積極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在統籌協調中增進農民福祉。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始終是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必須處理好而又容易出偏差的重大問題。《決定》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把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農民與市民作為一個有機整體,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政策和新辦法。我們要按照全會部署,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推進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激發農業經營主體活力﹔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以有效的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激發農民生產經營熱情﹔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不斷拓展多方扶持三農工作新渠道﹔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使農民成為新型城鎮化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