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要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權不受侵犯
11月20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吹風會,邀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介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決定的有關情況,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要出這樣一個改革的《決定》?
關於《決定》出台的歷史背景,楊偉民說,首先,在經濟方面,我們國家目前正處於從中等收入國家向高收入國家邁進的階段。如何避開“中等收入陷阱”,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第二,就改革來講,我們改革開放已經三十五周年,應該說好改的、容易改的、大家共識非常明顯的、明確的改革,已經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改革都是一些“硬骨頭”。所以“全面改革六十條”當中,講到改革現在處於攻堅期、深水區。
第三,就社會穩定來講,我們面臨一個矛盾凸顯期,各個方面的要求都比較高。所以發展、改革、穩定都進入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時期,要解決現在的發展問題、改革問題、穩定問題,必須要通過全面的改革來進行。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中國的改革是有目標、有方向、有對象、有重點、有目的性的改革。楊偉民表示,我們的改革是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改革,這是改革的價值取向,當然也是改革的最終目的。因為我們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它的內在要求之一或者說特點之一就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楊偉民說,同時,我們也感到,經過三十五年的改革,過去改革的主要矛盾是市場沒能夠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所以現在改革的重點是在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方面用勁、用力。我們注意到,效率是一方面,但是公平注意得相對不夠,現在已經形成的某些領域的體制,可能是有利於提高效率的,但是在一些領域當中,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不公正、不公平、不平等。另外,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講,雖然提高了當代資源配置的效率,但是有可能損害了后代人的利益,也就是降低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所以這次專門提出了保護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這樣的考慮。我們的體制最終要使發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
農地改革方面,需要堅持哪些原則?
楊偉民說,在城鄉一體化改革部分,講到了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一些問題。農村土地制度是我國一項基礎制度,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方式的改革,有一些經過實踐証明是成熟的,我們就要堅持。楊偉民說,改革不是說什麼都要改,有些是要堅持的,因為它得到了農民的擁護,比如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要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雖然我們也提出通過土地流轉鼓勵其他經營方式的發展,但是這個基礎是不能取代的。再有,我們提出來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這些都是要堅持的。在農業和農村,特別是包括農地改革方面,在《決定》當中也有一些內容,主要是堅持三個原則:第一,守住底線的原則。包括堅持集體所有制,不搞私有化。還有18億畝耕地的紅線,要堅持用途管制,而不是在流轉過程當中把農地都變成建設用地。第二,問題導向原則,發現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第三,試點先行的原則。需要統籌研究、統籌考慮,不能一哄而上,去搞刮風。
楊偉民說,《決定》當中關於土地,分三類講,改革的方向和重點是不一樣的。第一類是關於承包地經營權,講的是在堅持保護耕地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擔保權能﹔第二類是農村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講的是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然后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前提先是符合規劃,這個地如果不屬於規劃的范圍,不能入市,不能同權同價。然后還要符合用途管制前提。第三類是關於宅基地,講到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地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農村宅基地流轉為什麼要“慎重穩妥”地推進?
在回答本報記者關於“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與人的城鎮化之間的關系”的提問時,楊偉民說,在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當中,既講到了怎樣進一步深化農業農村的體制改革,同時也講到城鎮化的體制機制。
為什麼把這兩個問題放到一起?實際上是站在城鄉統籌的高度來看待農民和農村的問題,當然地也好、人也好,一進城,就涉及到錢的問題,所以實際上是統籌來考慮這些問題的。
楊偉民認為,下一步解決好人的問題有很多措施,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民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進了城卻落不了戶,得不到和城市居民同樣的公共服務,包括市民的權利。所以《決定》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這就是一個總方向。而且具體的措施也講到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但是,戶籍本身很好改,關鍵是戶籍背后所依附的制度、服務、權利是不一樣的。現在不光是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也是不一樣的,涉及到整個區域之間的問題。所以推進戶籍改革的問題上,可能還是要堅持自願、分類、因地制宜這樣一些原則。同時,農民工或者農業轉移人口當中,有一些可能是願意到城鎮落戶的,還有一些不願意落戶的,要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這也需要一個過程,因為它不僅僅涉及到城和鄉之間,還涉及到區域和區域之間。
楊偉民說,另外一方面,要保障或者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就是地、房子,這是最主要的。但是改革要守住底線,要按照問題導向的原則來進行,要根據不同的地實行不同的改革,也就是說,人主要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地要分成不同的類別,逐步有序地推進。對農村宅基地流轉問題,為什麼要“慎重穩妥”呢?是因為農民就這一處房子,如果經營失敗了,抵押擔保出現問題了,農民住到哪裡去?所以要探索一系列的辦法,創新性地推進,既要有利於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滿足城市化、城鎮化過程中對地的強烈需求,同時也要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權不受到侵犯。基本生活權之一就是要有房住。不能通過改革讓農民流離失所,那不是改革的目的。(記者 張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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