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商鋪易主看“亂”與“不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市場應該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裡以商鋪易主為例,以小見大,來討論這一問題。
許多人可能經常會發現這樣的現象:成規模的小區建成並由居民入住后,周圍的商鋪往往會經歷一二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折騰”。先是由譬如超市、餐館、水果店、房產交易中介店、美發美容店等入駐,一年后甚至幾個月后,一些店鋪就要易主。譬如,有的川菜館可能被拉面館代替﹔有的房產交易中介店可能將鋪面轉租給了咖啡吧﹔而美發店雖然還是美發店,但經營的店主已換了好幾茬……
上面種種情況雖然從表面上看有些“亂”,但這種“亂”可能是無法避免的。因為不同小區的空間位置和周邊環境不同,住戶的構成也有差異,所以小區及周邊居民的市場需求和合成需求也都是有差異的。譬如,由於住戶原籍等因素,有的小區旁邊的湘菜館經常顧客盈門,而有的小區附近如果開一家湘菜館則會門可羅雀,被迫關門轉讓店鋪。商鋪經營內容的變化實際上是經營者群體在不斷地試探、尋找和確定特定區域的何種經營能帶來利潤。而同樣經營內容的店鋪 (如美發店),之所以有的店主虧本而被迫退出經營,有的店主進入后卻能賺取利潤,這便是經營能力問題了。因此,店主的更換實際上是特定區域的市場需求在對經營者進行篩選。
在不少小區附近的商鋪,第一輪進入的店家在1—2年后全部出局的現象並不鮮見,甚至有的店鋪是幾經轉手。新小區的商鋪一般在經歷1—2年左右的“折騰”后,都能大體穩定下來。
今年夏天去某地旅游,在縣城了解到,當地政府引進一家房產開發商開發建設了一個較大規模的居住小區。為了保証這個縣城居住區的品位,政府主導了對商業配套設施的規劃,要求某處今后必須是超市入駐,某處隻能對書店招商,某處是中等規模且高檔次的餐館,等等。結果是,有的餐館因食客不多而被迫關閉,有的經營內容定向招商的店鋪一直無商家願意入駐,有的店鋪也難以避免地屢經轉手。這種為避免市場“亂象”而作出的規劃之舉,實際上帶來了更大的亂象,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
這裡實際上牽涉到對市場調節的認識和對政府功能定位的認識。市場調節是要付出一定代價的,會帶來一定的資源浪費。但如果不尊重市場規律,則常常會帶來更大的浪費和損失。某些時候,市場運行中表面上的“亂”,可能實質上並不屬於亂。市場經濟運行中,有些事不應該是由政府來包攬的。譬如,某小區附近開一個電腦維修店是否合適?某小區附近是開湘菜館好還是拉面館好?諸如此類,政府不可能比市場更清楚,也就不應該去插手干預。政府有關部門可以管的是,諸如商鋪周圍的環境衛生、商鋪的不法經營行為等。如果政府管了許多不應該管的事,就會疏於去管那些本應由自己管的事。
對於上述縣城居住小區商鋪的亂象,當地還有人認為解決之策是政府加強干預。這實際上是南轅北轍,如果政府繼續強化干預,商鋪的問題就會越來越難以收拾。科學的解決之策應該是還商鋪經營以市場化機制。值得深思的是,在許多類似問題上,有不少人動輒喜歡建議政府加強干預。殊不知,有的經濟問題實際上就是政府過度干預所造成的。政府與市場理應有其合理的邊界。
(作者為華東師范大學商學院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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