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並探索實行官邸制。官邸制的首次提出,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實行官邸制,將使官員待遇制度化透明化,對於反對“特權”腐敗、反對“四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由於干部住房監管制度缺失,長期以來,我們有很多官員,任職一處佔一處公用住房。而且,隻佔不退,結果到處都是“家”。還有些人利欲熏心,要麼,隨意倒賣多佔的公用住房,致使國有資產流失:要麼,從國家手中低價買入房產,等市場房價上漲后再賣出去,多方謀取不義之財。人民群眾對此反映非常強烈。中央這次決定探索實行官邸制,確實是一項治本的措施。
探索實行官邸制,將降低官員住房腐敗的幾率。官邸制是官員在任職期間享受的一種福利待遇。你上任時,公家保障你的住房﹔你離任了,就應交還公家的房子。同時,不影響你個人居家的房子,你如果有能力購買商品房,誰也無權干涉。這樣一來,徹底劃清了公私界限,既讓官員住著踏實,也讓百姓看著放心。
探索實行官邸制,將遏制官員屢禁不止的建房熱。官邸制把官員的工作生活保障限制在了已有的設施上,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准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堵死了一些人借修住房以權謀私的路。這樣一來,不僅能剎住一屆比著一屆修豪華住宅的奢侈之風,而且,能夠有效減輕地方財政負擔,讓資金更多地用到民生建設中去。
當然,官邸制並不是一個萬能的制度,它不能解決所有官員住房問題,隻能解決重要職位官員在任期間的住房問題。而且, 探索實行官邸制不是說一句話就能奏效的問題,還需要配套完善相關政策。因此,在探索實行官邸制中,各級應多方論証,不斷完善,多聽取群眾意見,這樣才能既達到規范官員住房、遏制住房腐敗的目的,也取得保障官員工作生活所需的效果,體現出社會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