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專題報道>>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市場“決定性作用”的深意

2013年11月18日15:54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原標題:市場“決定性作用”的深意

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的一詞之差,不僅凸顯了市場的主導地位,也將有助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同時,此次全會還指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不僅僅是一個提法的改變,而是強調在經濟生活領域實行市場主導下政府的有效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導下市場的有限作用。”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採訪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的改變,體現了中央以更大決心和魄力推動政府向市場放權,理順政府市場關系,推動市場化改革的新突破。

“‘基礎性作用’是要在很大程度上發揮市場的作用,但政府在經濟發展中仍然要扮演重要角色。而‘決定性作用’則意味著隻要是市場能發揮作用的領域都要交給市場,政府的作用僅僅是彌補市場失靈,不再過度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採訪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張燕生談到。

要真正實現這一目標,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看來,關鍵在於政府,“最重要的還是要規范政府的職能,不該管的堅決不管,該管的要堅定不移地管好、管出水平。政府和市場的合理職能界定,兩個方面更好地分工和配合,這是使經濟社會發展效率不斷提高、發展的代價不斷減少的基本制度性保障。”

凸顯市場化改革決心

從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設“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到十四大明確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從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到十八大報告的提法是“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回顧中國的改革,市場化的前進方向一直十分明顯。

“然而在現實中,行政力量決定資源配置的特點比較突出,由此壓抑了市場活力,嚴重制約了經濟轉型。”張燕生談到,例如,在資源配置方面,商品市場由市場配置,但要素價格依然保持一定程度的行政管制,導致投資難以反映資源要素稀缺程度和真實的供求關系,成為多年來助長低成本投資擴張、產能過剩的重要原因。

值得關注的是,最近幾年來,社會上出現了一種傾向,即把中國30多年經濟增長的奇跡完全歸於政府主導。“事實上,正是市場化改革才形成了35年高速增長的體制基礎,才形成了中國經濟活力和效力。”遲福林擔心,過多強調政府主導作用,有可能誤導改革、耽誤改革。

因此,在專家們看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比照過去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前進了一大步。

著眼厘清政府市場界限

“‘基礎性’這個表述,對市場作用界定比較模糊,尤其是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界定比較模糊。”遲福林向本刊記者表示,政府職能部門對市場干預過多,或者缺位、錯位的情況,在經濟驅動轉變的過程中逐漸顯現,客觀上就要求在新一輪的經濟體制改革中,突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地位。

“現在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就是給政府與市場劃清了界限。”在他看來,這至少包含了三方面內容:

其一,無論是商品(服務)還是資源要素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而非主要由政府管制;其二,消費市場需求決定投資、引導投資,防止因政府干預而導致投資消費關系扭曲,導致低效投資、無效投資和產能過剩;其三,所有企業的經營活動都需要由市場決定成敗,在市場平等競爭中獲得生產要素和實現優勝劣汰,政府不應當厚此薄彼,干預企業行為。

“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就是要強調在經濟生活領域實行市場主導下政府的有效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導下市場的有限作用。這樣才能理順政府市場關系,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轉型。”他表示。

政府角色轉變是關鍵

“現在,重點和難點是推動政府向市場放權,實質性地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遲福林建議,可以考慮從經濟轉型的現實需求出發,著眼於培育公平可持續的內生增長動力,從以下幾個方面理順政府市場關系。

一是加快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市場化改革。讓市場決定資源性產品價格,使資源環境成本反映到企業成本中去。這就需要推進成品油、天然氣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加快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全面實行水電氣梯級價格制度;建立完善的碳源-碳匯監測與調控機制,逐步擴大碳交易范圍,適時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體制,全面開展排污權交易。

二是以利率匯率的市場化改革為重點推進金融體制改革。讓市場決定利率、匯率,使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競爭使用金融資源。這就需要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逐步放開存貸款利率,實現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獲得和使用金融資源。同時,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加快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三是以“負面清單”管理為重點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讓“非禁即准”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基本原則。總結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相關經驗,將“負面清單”管理在未來3∼5年在全國范圍內普及開來,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質性突破。

四是推動競爭型地方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角色回歸。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政府圍繞做大GDP總量成為競爭主體,不可避免會導致地方政府對市場不適當的廣泛、深度干預。競爭性地方政府不改變,盡管在短期內仍然可以拉動GDP的較快增長,但會為中長期發展埋下更大的經濟隱患和經濟風險。

這就需要以公共服務為導向改革中央地方財稅體制,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果斷廢除GDP導向的干部選拔機制,盡快建立以公共服務為導向、社會滿意度為導向的干部政績考核、選拔機制。在這個前提下,逐步形成對地方政府規范化的制度約束,形成理順中央地方關系的體制框架。(記者 尚前名)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相關專題
·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熱帖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