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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更多財產權利”是農民的福音

秦漢雄風
2013年11月15日09:4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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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據11月12日央視)

筆者認為,改革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體化進程,為新型城鎮化進程找出了一條道路,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方面。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當前乃至今后農民朋友的最大福音:不僅為下一步農村改革指明了方向,還對於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由“溫飽”走向“富裕”,進一步激發農民積極性傳遞了重要信號。

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就是要把GDP放進老百姓的腰包裡,增加農民純收入,讓他們分享到社會發展的紅利。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就是要推進農業現代化,體現規模經營,加大農業工業化、信息化程度,開展農業合作社等各種新型組織,將當前農業的小、散狀況徹底轉變過來。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就是要保証農民在有耕地有宅基地的基礎上,還要有其他收益。

眾所周知,自十一屆三中全會農村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絕大多數農民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了,有的還奔上了小康。但從總體來看,我國還屬於發展中國家,我們還不富裕,尤其一些邊遠山區的經濟還很落后,貧富差距較大。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的變遷,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局限性也日漸明顯,具體表現在土地產權不明晰、農民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低、難以形成規模經營、阻礙了城市化的進程與土地資源市場配置與效率的提高、農民富不起來等。按照現行的土地政策,農民隻能得到在強制征收下的補償,而不是土地的實際價值,也得不到土地開發后取得的收益。

為了縮小城鄉差距,為了讓農民富裕起來,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十六屆三中全會、十七屆三中全會專題研究了關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問題,並取得了顯著成績。更值得一提的是,在2007年的十七大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這個概念。在去年召開的十八大上,報告再次明確了“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在此基礎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又作出了“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決定。這些充分說明黨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問題,這也是咱農民的最大福音,也很值得廣大農民期待。

藍圖已經繪就,號角已經吹響,實干托起夢想。盡管“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借鑒,落實起來有很大的難度,但我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以振奮的精神、昂揚的斗志、扎實的作風、勤奮的工作、開拓創新、頑強拼搏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努力把十八屆三中全會繪就的壯麗藍圖變成美好的現實。 

(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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