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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勞教制度百利無一害

法律界人士魏秋晨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決定》

2013年11月15日23:26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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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廢除勞教制度百利無一害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對此,上海法律界人士魏秋晨表示,此舉百利無一害。“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個嫌疑人,犯罪輕微,証據不足,法律無罪,可能因為一紙行政命令就會勞教一年,而如果真正的証據足夠,他可能隻需要判半年,這本身就很不公平。”

魏秋晨律師對人民網上海頻道記者表示,“勞教制度本身在設立的時候就存在問題,我國《憲法》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須要通過人大常委會批准,而勞教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魏秋晨律師認為,“勞教制度繞開了我國對犯罪分子處罰的法律程序,公安機關偵查、檢查機關審查起訴、法院進行判決,而擁有自己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沒有合理的公開的法律程序依托,沒有相關機構監督,導致了勞教制度濫用,比如說,對待上訪戶,沒轍有的時候就會選擇勞教。”

魏秋晨律師同時表示,“如果反過來推理,廢除了勞教制度,人們生活沒改變,法律運行也沒改變。因為勞教制度本身存在負面作用,並且絲毫沒有帶來正面影響,終結勞教制度是法治社會的必經之路。”(陳晨)

(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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