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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三中全會精神專家談

光明日報:國家文化治理需讓更多公民參與

胡惠林
2013年11月14日08:35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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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文化治理需讓更多公民參與

以市場經濟的方式實現文化的政治、經濟、社會的價值性轉換,進而改變和重塑國家治理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得文化生產與發展在文化本位的層面上又回歸了它的價值理性:人——社會——國家的治理,從而實現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的有機統一:文化發展與國家治理的融合。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不僅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而且也提出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總命題:推進國家文化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文化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治理的特征,是通過主動尋求一種創造性文化增生的范式,實現文化的包容性發展。這是文化治理與文化管理最突出的差別。文化管理是國家通過建立一系列規章制度對人、社會和國家文化行為的規范化,對象是文化行為及其整個生態系統,主體是政府﹔文化治理是國家通過採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利用和借助文化的功能,用以克服與解決國家發展中的問題,對象是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主體是政府和社會,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管,具有強制性約束力﹔治,則更突出人、社會與國家的能動性和自主性。治,是針對問題的解決與克服,具有很強的規訓彈性,而管則是基於一定的價值尺度對人們的社會行為的規定,具有很強的懲戒剛性。實現從懲戒剛性向規訓彈性的轉變,讓公民和社會有效地參與社會文化進程,實現從政府文化管理向社會共同參與的國家文化治理轉變,正日益成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推進國家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就是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生產經營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提高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就是要轉變政府文化管理職能,簡政放權,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充分發揮文化在團結人民、教育人民、組織人民、動員人民中的積極作用,解放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巨大的文化生產力和創造力。

提高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就是要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破除現階段以政府行政劃分的“行政文化市場”,最大限度提供文化生產要素和文化商品流通的便利性,減少政府對文化生產經營的剛性干預,最大限度突破利益集團對文化市場不公平“定價權”,充分釋放和激活文化市場的公平與正義。

提高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就是要讓公民和社會共同參與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建設,在完善文化生產經營能力,建設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與轉變政府文化職能的同時,積極建構企業法人治理、社團法人治理和國家治理相統一的“三位一體”的國家文化治理機制。

提高國家文化治理能力,就是要提高文化開放水平,以開放、自信與包容的文化治理觀,積極吸收、借鑒世界上一切優秀的文化成果,提高中華文化融入現代世界文明的能力,在人類文明轉型的同時實現中華文明的創造性轉型。

以市場經濟的方式實現文化的政治、經濟、社會的價值性轉換,進而改變和重塑國家治理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得文化生產與發展在文化本位的層面上又回歸了它的價值理性:人——社會——國家的治理,從而實現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的有機統一:文化發展與國家治理的融合。

(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辦公室主任)

(責編:王金雪、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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