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專題報道>>中央國家機關“我與十八大”主題征文選登>>農業部

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的意義及影響因素

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張紅宇
2013年07月30日11: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原標題: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的意義及影響因素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任務。近年來農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2012年農民增收實現“九連快”,農民人均純收入達7917元,比2003年增加5295元,九年間年均名義增長13.1%。特別是2010年以來,農民收入增速連續三年超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相對收入差距開始縮小,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2012年的3.1:1。從目前情況看,實現農民收入翻番目標難度不大。2006-2012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從3587元增加到7917元,收入翻番用了6年。如期完成2020年收入翻番目標是很有希望的。農民增收真正的難點在於縮小城鄉收入差距。近年來,城鄉收入絕對差距一直在不斷擴大,2012年達16648元,比2003年增加10798元。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必須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在收入倍增過程中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實現城鄉收入差距縮小目標。

首先,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核心任務。十八大報告將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任務,並提出收入分配差距縮小,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扶貧對象大幅減少的目標。能否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關系到我們的小康是全面小康還是有“短腿”的小康,是高質量小康還是低水平小康。隻有不斷縮小貧富差距,才能體現社會主義公平發展本質,才能建成惠及廣大農民的小康。

其次,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是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根本途徑。目前,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投資和進出口都難以保持高速增長,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對進出口的影響仍將持續較長時期,拉動需求必須更多地依靠消費。提高收入特別是農民收入是增加消費的前提,目前城鄉居民人均消費之比是3:1左右。差距就是空間,就是潛力。擴大內需戰略能否順利實現,關鍵是農民收入能否持續快速提高。

再次,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因素。國際經驗表明,南美國家長時間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貧富差距過大,中低收入者消費能力嚴重不足,影響了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和持續性。而日韓在中等收入階段非常重視收入分配問題,努力提高農民和工人收入,因而順利跨越了陷阱。從現階段到未來一個時期,我國處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階段。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順利跨過陷阱,我國經濟發展就能再上新的平台,就可以進入發達國家行列﹔收入差距擴大,跌入陷阱,就可能出現經濟停滯不前的局面。

最后,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是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抓手。加快農民收入增長,要求加大農業農村投入力度,強化農村產業基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立城鄉平等就業制度,推進農村土地制度和產權制度改革。這些措施有助於從根本上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城鄉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在農民收入倍增的基礎上進一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必須大幅提高農民收入增速,認清與之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關鍵因素。

一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制定農民增收戰略。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GDP增速總體上高於居民收入增速,而城鎮居民收入增速又總體上高於農民收入增速。隻有在1978-1983年、1987-1988年、1995-1997年以及2010-2012年這四個短暫的時間段中,農民收入增速超過了城鎮居民收入增速。也就是說,在大多數時期,城鄉收入差距是持續擴張的。邁入當前的發展階段,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上世紀60-70年代全世界超過中等收入標准的101個經濟體中,隻有日本、韓國、新加坡等13個國家成功越過“中等收入陷阱”,大多數國家至今仍被阻擋在“高收入之牆”外。這與一個國家能否及時調整經濟發展戰略、調節國民收入分配關系,從根本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高度相關的。當前我國也面臨“中等收入陷阱”和“高收入之牆”,借鑒國際社會成功和失敗兩方面的經驗,必須堅持正確的戰略指導思想,把農民增收置於重中之重的排序位次,將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向農民傾斜,改善農村民生和社會事業,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增速持續超過經濟增速和城鎮居民收入增速,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構建和諧穩定社會秩序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關注產業和就業結構變動對農民收入的影響。產業結構、就業結構和收入結構存在密切的內在聯系。我國工業化早期階段,工業基礎比較薄弱,農村人口和務農勞動力數量多,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決定了農業收入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家庭經營收入所佔比重長期保持在70%以上。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隨著工業經濟迅猛發展,非農就業崗位不斷增多,加上二三產業勞動生產率明顯高於第一產業,推動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鎮轉移就業,農民逐漸分工分業,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發生明顯變化。工資性收入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上升,2012年已達43.6%,成為農民增收重要來源。工業化后期階段,隨著城鎮化加快推進,農民市民化比例將逐步上升,農業人口規模持續下降。進城落戶農民的收入將不再被統計為農民收入,因此不僅工資性收入佔農民收入的比重在達到一個峰值后會逐漸下降,而且農民收入的絕對水平也很可能被拉低。留在農業內部的農民將逐漸演變為職業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在農民人均純收入中的比重將重新呈上升趨勢。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中后期,城鎮化進程將逐漸加快,要提升產業結構、就業結構變動對農民收入水平的積極影響,避免農民收入增速徘徊甚至下降,就必須推動家庭經營收入加快增長,彌補工資性收入留下的空缺。為此,要推進農民分工分業,一方面利用專業化帶動農業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使務農的收益水平達到甚至超過外出務工收入水平,同時加快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主體,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優化農業資源要素配置,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另一方面,要花大力氣推動實現農業轉移人口的真正市民化,維護其與農業資源的財產關系,割裂其與農業資源的經營關系,促使產業結構、就業結構和收入結構均衡發展。

三是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要向農民傾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做大經濟總量。上世紀八十年代發展鄉鎮企業,九十年代發展外向型經濟,本世紀前十年大規模開展基礎設施建設,每個階段的經濟增長引擎都著眼於提高經濟運行效率,推動經濟總量不斷邁上新的更高台階。2012年我國人均GDP達6118美元(按美元匯率6.3計算),按照世界銀行2011年的標准,我國已屬於中上等收入國家,收入總體水平已經不低。但城鄉收入差距卻隨著經濟總量擴張而不斷擴大。按收入五等份分組,2012年城鎮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1456元,是農村低收入組人均純收入2316元的22.2倍。2012年我國基尼系數高達0.474,高於0.4的國際警戒線。因此在繼續做大蛋糕的同時,必須更加注重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分好蛋糕。要加強農民增收的頂層設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扶持政策體系。初次分配是決定收入水平的關鍵環節。在初次分配領域,要穩步提高農產品價格,建立合理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我國農業資源要素十分緊缺,而農產品價格長期明顯偏低,沒有體現要素稀缺程度。高價農業將是我國農業發展的長期趨勢,應當引導農產品價格合理反映供求關系和生產成本。同時建立農產品價格和低收入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提高各方對農產品漲價的容忍度。在二次分配領域,要有針對性地出台差別化補貼政策。新增農業補貼要向主產區傾斜、向山區牧區漁區墾區傾斜、向貧困地區和邊遠地區傾斜,既充分發揮政府轉移支付的作用,縮小農民內部收入差距,也進一步強化政策的激勵效應,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通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針對不同農民群體的增收來源,農業主產區農民主要通過生產優質優價農產品增收,生態脆弱地區和邊遠地區農民主要通過獲取多種補貼增收。

四是加強城鄉統籌改善農民增收的外部環境。城鄉統籌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根本要義。國內城鄉收入差距較小的上海、蘇南等地,都是統籌城鄉理念先行先試做得比較好的地區,但數量太少,且呈點狀分布。現階段我國已經到了通過城鄉發展一體化來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的階段,統籌城鄉要由星星之火發展為燎原之勢,在全國大范圍、深層次地推進。建立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需要從三個層面入手。首先是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也是最能體現不平等交換關系的要素。應當改革農村土地參與市場交換的方式,充分發揮土地的財產屬性。改革土地征收制度,讓農民更多地獲得土地開發利用的增值收益。探索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平等入市流轉的路徑。完善留地安置政策,經營收益主要分配給農民。其次是推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提升農村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水平,不但可以減少農民生活開支,間接提高農民收入,更重要的是能夠提升農民素質,讓農民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實現城鄉居民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要加快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和保障水平,推動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延伸,加強城鄉制度銜接,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再次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應把固定資產投資重點轉向農村,科學編制鄉鎮村庄建設規劃,合理安排鄉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完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結合農村的獨特面貌打造區域吸引力和競爭力,降低農民生產生活成本,推動農村產業發展,夯實農民增收基礎。

特別重要的是,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需要強化相關政策措施:

一是有明確的增收目標。十八大提出了農民收入倍增目標,在此基礎上,還應當明確城鄉收入差距縮小的目標,比如到2015年使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縮減到2.5-3以內,到2020年縮減到2-2.5,並在一個不太長的時期內實現城鄉收入無差別發展目標。圍繞這些目標,從國家層面制定農民收入增長規劃,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建立起農民增收長效機制。

二是有傾斜的扶持政策。更加關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在增收方面的作用,合理評估各類政策的增收效應,將有限的財力向增收效應最強的政策傾斜。比如加強對新型經營主體的政策扶持,通過他們帶動普通農戶增收致富﹔對邊遠貧困地區農民實施特殊的扶持政策等。

三是有創新的改革措施。改革是發展的最大紅利。上世紀八十年代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得益於推進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從九十年代持續至今的農民工資性收入快速增長,得益於建立和完善城鄉平等就業制度。培育下一階段的農民收入增長極,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更需要在創新體制機制上取得突破,改革農村產權制度,充分釋放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財產屬性,使農民財產性收入實現大幅度提升。

四是有激勵的考核機制。隨著經濟發展目標從規模向質量轉變,民生應當在今后的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特別是農民收入增長作為最大的民生問題,更需要政府部門有所作為。應當把農民收入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衡量指標,在績效考核中賦予更大的權重。

(責編:單莞婷(實習生)、高雷)


相關專題
· 中央國家機關“我與十八大”主題征文選登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