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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地方財政體制主要存在四方面問題

2013年06月28日15: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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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6月28日電(李源)今天下午,中國審計署外交外事審計局局長馬曉方做客人民網,解讀201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馬曉方在訪談中表示,通過審計署今年對18個省財政管理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目前地方財政體制運行中主要存在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點擊進入直播頁面

一是政府職能范圍還不夠清晰。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財政資金補貼或變相補貼競爭性企業都是干擾市場秩序的行為,影響了市場環境的公平和透明。

二是各級政府間事權劃分還不夠明確。1994年分稅制改革時未明確劃分政府間事權,通俗的說就是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在預算中都在安排同類型支出,許多公共產品和服務各級政府都在投入財政資金,模糊了各級政府的責任和義務。

三是各級政府間財權劃分不合理。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改變了國家財力過於分散的狀況,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明顯增強,較好地保障了中央各項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但18個省2011年的省域稅收中,中央財政分成52%,其余48%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分享,大量的達標增支政策制約地方財政支出空間。

四是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轉移支付佔中央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和專項轉移支付佔轉移支付的比重較高,且管理不完善,分配不規范,專項設置交叉重復,多頭分配,資金使用分散,有的層層結存,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針對這些問題,馬曉方表示,下一步應著力加強以下工作:一是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按照市場機制要求和政府職能定位,清理規范政府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類政策。二是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目前能明確的事權應盡快通過法律法規確定,暫時不能明確的事權也應界定支出責任。三是按照稅種屬性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創建地方獨立主體稅種,充實地方稅體系。四是建立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分類標准,清理撤銷不屬於中央事權的專項轉移支付,使其歸位到分稅制財政體制的修正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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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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