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蘆山7.0級地震發生后,國家部委、兄弟省(區、市)和社會各界紛紛向我省捐贈救災物資和資金。4月22日,四川省“4·20”蘆山7.0級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抗震救災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作為當前的首要任務,認真做好捐贈款物接收、使用及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救災物資、資金的接收和發放,嚴格規范管理和使用,確保抗震救災物資供應及時、救災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通知要求,加強救災物資管理,確保及時到位。對各方面捐贈的救災物資要按規定及時接收、登記。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全力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及時運抵災區並發放到災區群眾手中,嚴禁積壓。各接收單位要加強接收環節驗收、管理,確保救災物資質量安全可靠,嚴格防止食品、藥品等質量不合格或過期變質。災區各級政府要加強統籌,建立台賬,按需發放,嚴格防止重復發放和覆蓋不全。
規范捐贈資金管理,確保統一有序。負責接收捐贈資金的財政、民政、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要建立接收捐贈資金專戶、賬號並及時按適當形式予以公布,同時要建立台賬、定期匯總,研究制訂統一的管理辦法和使用要求。
及時公布受贈情況,確保公開透明。要以適當形式及時公布受贈物資處理情況和受贈資金情況。省紅十字會、省慈善總會按照慣例進行公布﹔中央部委、中央企業、兄弟省(區、市)等方面捐贈的由民政、財政部門代表政府接收的,由四川省“4·20”蘆山7.0級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研究公布方式。
切實強化審計監察,確保安全廉潔。審計、監察部門要借鑒抗擊“5·12”汶川特大地震的經驗做法,強化對“4·20”蘆山7.0級地震捐贈物資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救災款物使用公開透明、規范有序、高效廉潔。(記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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