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冶金工業部副部長李超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3年3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歲。
李超同志病重期間和逝世后,中央有關領導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
李超,原名呂潮,1919年1月出生在河北省棗強縣大王常村,193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6年1月后,任北平匯文中學民族解放先鋒隊隊長,北平中國大學民先隊秘書長、地下黨支委。1937年7月后,到陝北公學一隊學習、任陝北公學民先隊隊長。1937年12月后,任山西長治縣委書記,太南特委巡視團主任,河南新輝汲獲中心縣委書記,太南特委組織科科長,晉豫區黨委秘書長、三地委書記,太岳區黨委調研室主任、第二地委委員兼士敏縣委書記,太岳區第四地委宣傳部部長、地委書記。1949年10月后,歷任青年團山西省委書記,青年團華北工委副書記、書記,團中央常委。1953年10月起,任包頭鋼鐵公司副經理,鞍山鋼鐵公司副經理,包頭鋼鐵公司第一副經理、經理、黨委書記,冶金部副部長、黨委委員。“文革”期間受到迫害。1978年恢復冶金部副部長職務,兼任渡口市委第一書記、攀鋼黨委書記。1982年12月離休。(新華網北京3月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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