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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村級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山東莒縣“村民自治”樣本分析

2013年02月26日15:0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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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支出共50項,農灌架電26325元,硬化村頭路48492元,生活費260元”。近日,在山東省莒縣陵陽鎮劉河口村“兩公開一會審”會議現場,村會計劉彥吉逐項宣讀著財務支出單據。

“我有一個疑問!”宣讀完畢,會議進入提問環節,黨員張文明隨即提出:“第三項生活費是怎麼回事,咱村裡沒請人吃飯啊?”

“前幾天農灌線路改架,村電工帶著兩個人上城裡買電器,中午吃了頓飯。”村支部書記、會議主持人劉志軍的話音剛落,張文明馬上站起來說:“三個人一頓飯吃去了260元,也太貴了!這筆賬我不同意下。”“以前咱上城裡買東西都是快去快回,俺也不同意下!”不少人附和。

最終,這項開支在集體表決的時候被否決,由吃飯的三個人自付。

莒縣2012年開始探索實施的以“陽光理財、民主議事、群眾公決”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事務“兩公開一會審”工作法,實現了村級事務村民自治。

莒縣的村級“兩公開一會審”是在鄉鎮黨委政府監督下,各村每月25日到31日組織召開一次由村級組織成員和部分群眾參加的民主理財(事)會議。

會議設三個流程,一是“晒”,一項一項公開“曝晒”當月財務收支和重大事項辦理情況,下月財務收支預算和重大村務擬辦事項﹔二是“審”,與會人員對村兩委公開事項進行集中會審,對存有異議的事項進行質詢﹔三是“決”,對支出事由不充分的,予以否決,這筆支出村務監督委員會不蓋章,成員不簽字,鎮經管站不予下賬,誰支出的由誰自負﹔未過半數同意的擬辦事項,作為否決事項,暫緩辦理。

“村民自治、農村民主不應僅體現在三年一次的選舉上,更應該體現在日常村級事務的管理上,而現在村民和村干部之間的聯系普遍減弱,群眾參與村級事務的積極性不高,這是推行‘兩公開一會審’的一個考慮。”莒縣縣委書記劉守亮說。

“兩公開一會審”致力於從源頭解決問題,這種模式搭建了一個干群平等對話的平台,實現了村級事務村民自治,形成村級矛盾問題事前預防、事中自我調解、事發即時自主化解的機制。

劉河口村當天的“兩公開一會審”還修改了“老年社區樓房建設標准和分配繼承”的事項。因為資金是村裡爭取來的,又是老年社區,村兩委提出樓房建筑面積75平方米、房產不繼承的方案。

記者看到,此提議一提出,有村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的會場立刻炸開了鍋,紛紛圍繞“房子繼承”這一話題展開了激烈討論,最終村兩委的方案被否決,改為樓房面積80平方米,允許子女繼承。

“兩公開一會審”的辦法把村級權力關進了“制度籠子”,防止了村級經濟問題的發生。莒縣紀委提供的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全縣反映農村干部經濟問題的信訪件同比下降31.7%,未接到一起反映涉及2012年農村干部經濟問題的信訪案件。

“村裡怎麼花錢老百姓不知道,村裡有什麼收入也不知道,村干部坐收坐支,沒有監督。即便最后村干部因經濟問題坐了牢,錢也追不回來了,損失已經造成了。”莒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毛懷偉說,實行“兩公開一會審”后,收入支出公開化,群眾有了一個監督干部的平台。

“給我們很大壓力。老百姓真敢說,有時候一場會下來后背全是汗:要是哪項開支被否了,自己墊上不說,丟人啊!”寨裡河鎮穆家寨村黨支部書記王洪亮對記者說。

“十八大提出豐富基層群眾自治的內容和形式,‘兩公開一會審’就是農村自治的一種實現形式。”劉守亮認為,“兩公開一會審”是個“起底”的辦法,短期內可能讓農村一些矛盾或問題暴露出來,但是長期看一定會見效。因為它實現了村級財務事務全景式公開和全方位監督,村干部暗箱操作的空間擠沒了,從源頭上避免了農村不和諧因素的發生。(新華網濟南2月26日電記者王海鷹、張志龍)

(責編:楊麗娜(實習)、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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