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該說什麼話?沒學過法律萬一出丑怎麼辦?”這是許多行政機關領導出庭當被告時最怕遭遇的事。這一情況正在改變:2008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9631件,其中741件次案件由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記者從市高院獲悉,今年,本市還將建立市級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機制,對“一把手”出庭應訴作出明確規定,依法接受司法監督。
據介紹,由於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領導必須出庭應訴,因此許多“一把手”往往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浦東新區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機制,此后這一制度逐漸在全市各區縣推開。
日前,閔行區法院第30法庭,一起涉及工傷認定的行政官司正在開庭,閔行區人保局局長張偉麟坐在被告席上進行答辯。同時,閔行區區長莫負春及區各委辦局、街鎮“一把手”近30人也在旁聽席上認真旁聽。這起行政官司案情並不復雜。2011年5月,電力設備公司員工詹某在車間內裝卸鑄件時,從平板車上摔下受傷。閔行區人保局認定詹某所受傷害為工傷。但公司認為詹某提出工傷認定時已超過時效,他與公司也不存在勞動關系,人保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有失公允,因此將人保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后認為,詹某提出工傷認定時未滿一年,且詹某的社保繳納情況也証明了雙方的勞動關系,據此判決電力設備公司敗訴。
五年來,每年首個以閔行區人保局為被告的行政官司,張偉麟都出庭。通過出庭應訴,張偉麟發現行政機關需要改進的地方。比如,在這起案件中,人保局的《認定工傷決定書》隻送達到傷者,而沒有送達用人單位等利益相關方,“這樣做容易引起一方當事人產生不公正的感覺,今后應避免。”如今,“一把手”出庭應訴已成為各區縣政府對職能部門的考核指標之一。浦東新區出台《依法行政考核細目》,對區內各行政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行政行為的過錯率、領導法治觀念的加強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黃浦區也出台規定,全區所有行政機關遇到的第一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領導都要出庭應訴。閔行區法院在送達應訴材料時,一張“行政領導出庭應訴商請函及回執”會送到“一把手”案頭,以督促他們出庭。每年,法院以白皮書形式通報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情況﹔並對“一把手”出庭時法言法語的運用、答辯技巧的掌握以及事實的陳述和舉証等進行講解,加強應訴指導。
數據顯示,近年來,本市行政官司中,“一把手”出庭應訴的比例逐漸增多。去年,“一把手”出庭的行政案件達199件,較往年大幅上升。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較多的案件大多涉及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房屋土地資源等。行政機關領導與當事人平等對話,“民告官”案件更易得到妥善解決,不少案件在開庭后當事人主動撤訴、案結事了。(記者 陳瓊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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