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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出台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七項規定

崔  楠
2013年01月21日13:41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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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出台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7個方面作出28項具體要求。

《規定》著眼於解決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從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做起,從各級領導干部做起,從嚴要求、以身作則,充分體現了我區貫徹執行中央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堅定態度,體現了堅持求真務實、狠抓作風轉變的堅定決心。

一是改進調查研究。《規定》要求,自治區領導同志到基層考察調研時要注重實際效果,減少陪同人員,簡化接待工作,改進安全保衛工作。要統籌安排,避免多位領導同志同一時間到同一地方考察調研。考察調研前要做好前期准備和工作研究,明確主題,增強目的性,並根據主題實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內容、確定考察點,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指導工作,更要深入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傾聽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要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減少陪同人員,不搞層層多人陪同。要合理安排乘車,減少隨行車輛。當地領導不到邊界迎送,不參與陪同的盟市其他負責同志不到機場、車站迎送,不張貼懸挂標語橫幅,不打電子顯示屏,不鋪設迎賓地毯,不安排賓館服務人員迎送,不擺放花草,不安排題詞題字,不組織專場文藝演出,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一般不安排接見合影。出行時不實行交通管制,不得封路,公務活動現場一律不得清場,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實行內緊外鬆的安保方式,減少擾民。

二是精簡會議活動。《規定》要求要減少會議活動,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反對奢侈浪費、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各地區各部門要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清理、整頓、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嚴格控制以自治區黨委、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自治區黨委、政府要建立“無會周”制度。各部門召開本系統全區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未經批准,各部門一律不得搞評比達標活動和舉辦各類表彰會。要堅持開短會、開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除規定性會議外,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的全區性會議一般隻開到盟市級,會期不超過2天﹔各部門召開的全區性會議,隻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參加,會期不超過1天。各類會議活動一般不安排自治區領導同志接見會議代表並合影。要切實轉變會風,講稿和講話時間要簡短、講實話,力戒講套話、空話。要改進會議方式,凡沒有座談交流、集中討論和當面對接等內容的全區性會議,可採用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主會場和分會場都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會場和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朴,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座談會不擺放瓜果,會議文具按需發放。

三是精簡規范文件簡報。《規定》要求要減少各類文件簡報,按隸屬關系、職權范圍和規范程序行文,規范個人向領導同志的請示、匯報,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和時效。凡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沒有實質性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現行文件規定仍然適用的、上級文件已直接發至基層的,不再制發文件或層層轉發文件。要嚴格按照黨委、政府的職責范圍確定發文主體,減少黨政聯合發文,嚴格控制升格發文。自治區領導同志要帶頭遵守公文處理規范,從嚴把關、規范簽發,提升文件質量,提高運轉效率。

四是規范因公出訪和外事接待活動。《規定》要求,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出國(境)有關規定,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對外交流交往的需要,合理安排領導同志出訪活動,簡化機場迎送,簡約外事接待。

五是改進新聞報道。《規定》要求,要簡化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精簡全區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規范領導同志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優化領導同志涉外活動新聞報道,規范重大專項工作和專項活動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

六是厲行勤儉節約。《規定》要求,自治區領導同志要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帶頭踐行艱苦奮斗的作風,制止講排場、比闊氣和鋪張浪費行為,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七是加強督促檢查。《規定》要求,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嚴格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督促檢查,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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