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送審稿)》。省委書記強衛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規定》,既是對中央要求的貫徹,也是對全省人民的承諾。《規定》從改進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簡化接待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9個方面,提出了21條明確要求,既認真貫徹了中央精神,又緊密結合我省實際,體現了“從嚴、從細、從實”的思想。《規定》出台后,關鍵要抓好貫徹落實。
會議強調,要堅決照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規定就得堅決照辦,不打折扣,也不搞特例,常抓不懈,形成習慣,絕不能虎頭蛇尾,一陣風。同時,歡迎廣大干部群眾、社會輿論對省委、省政府班子成員加強監督。省委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部門也要加強檢查督促。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共同抓好落實。
會議要求,要領導帶頭。“己不正,焉能正人”。改進作風,要從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做起。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出台后,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堅決執行,為全黨帶了好頭,開了新風,也為我們貫徹《規定》樹立了榜樣。省委、省政府班子成員要帶好頭,身體力行地貫徹好《規定》,從自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工作細節做起。特別是要求州縣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基層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從而引導和帶動全省形成轉變作風、聯系群眾的好風氣。
會議強調,要提升境界。無論是做事、做官,還是做人,都要有理想信念、精神境界、價值取向。制定《規定》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最低要求,不僅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嚴格遵守條條框框,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感情上、心靈上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並使之轉化為執政為民的行為准則。唯有如此,才能增強貫徹《規定》的自覺性、堅定性。全省每一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自覺加強黨性修養,自覺提升精神境界,端正政治態度,摒棄庸俗思想,為民務實清廉,干事敬業服務,始終保持黨員干部的本色。特別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到有沒有監督一個樣,立不立規定一個樣,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彰顯共產黨人的人格力量。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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