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7日,外出辦事歸來的濟空雷達某旅政治部干事黃寶珍頗有成就感地告訴筆者:“今天我出車8公裡,辦了6件事!”
據了解,該旅把轉變工作作風落到實處,專門作出規定,機關用車要提前申請,並指定專人統籌協調好次日用車情況,合理安排出車,能合並則合並。
26日下午,黃寶珍拿著用車申請單,向當日值班的曹旅長申請第二天用車。旅長得悉黃寶珍准備辦理的具體事項后,綜合另外3個申請用車科室需要辦理的公務發現,派出一台車就可完全辦理完這些公務。因此,曹旅長隻簽發了一張派車單。
第二天,黃寶珍先和軍務科保密員小田到市區機要部門郵發保密件,又和干部科趙干事到市中心某事業單位送達一份干部移交材料,接著到火車站配貨中心領取上級下發的學習十八大精神有關資料……半天時間,6件事全部辦妥。在軍交運輸科,劉助理算了一下,機關當天少派出兩台車,至少減少了3人外出。(余錫忠 孫先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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