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12月28日電 (記者侯琳良)日前,湖南省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出台,主要包括改進調查研究等九條規定。
具體內容如下:嚴格規范省領導的考察調研活動﹔輕車簡從﹔切實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嚴格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規格。發文堅持少而精的原則,沒有實質性工作任務的,不安排出國(境),嚴禁以考察、學習、研討、培訓、招商、促銷等名義,組織或參加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公款出國(境)。省領導到基層調研和出席公務活動,不得封路,不得違反規定用警車開道,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簡化省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有的可刊播簡短消息,有的隻報標題新聞。嚴格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嚴禁豪華裝飾公務用車,逐步換乘國產自主品牌汽車﹔嚴禁以任何名義進行各種高消費娛樂活動和贈送現金、有價証券、支付憑証或貴重禮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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