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農業法為核心,包括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水法、森林法等在內的調整農村社會關系的法律體系。近年來,中央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任務及其“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要求。新農村建設離不開法治的保障。推進新農村建設,應按照20字總要求,大力加強農村法治建設,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依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生產發展。強化農業基礎、穩定農業生產關系、改善農民生活,必須加強對土地承包權、村民自治權和私人財產權等農民權利的法律保護。為促進農業生產發展,應注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工作:一是將農民的權利和義務法定化,調動農民積極性,確保其當家作主的權利﹔二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鄉鎮機構、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全文】
理論信息 |
堅持經濟增長與物價穩定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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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運行是面臨“拐點”,還是高位調整?當前物價過快上漲的成因是什麼?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等單位近日舉辦的“2008年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年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討。
有學者認為,我國經濟經過幾年的高速增長,2007年是波峰年,2008年將進入下行區間,形成這一輪經濟周期的“拐點”,並有可能在2009年進入波谷,但波幅不會很大,谷底也不會太深,經濟增長率仍將保持在8%以上。有學者則認為,2008年經濟增長維持在10%左右,應屬於高位調整,即使明年經濟增長率降到9.5%,也不能認為進入波谷,因為世界上沒有這麼高的低谷。與會者普遍認為,我國經濟如果經過二三年的調整,消除前幾年累積的過熱因素,擠掉部分泡沫,促進結構轉型,將回到潛在的增長水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