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必須把改善民生放在戰略高度來看待、作為重點工作來推進,認真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把握改善民生的新要求
當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既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動力,也對改善民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更新發展理念。發展的目的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因此,要在推進發展的實踐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隻有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才有動力和活力﹔隻有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促進城鄉居民消費能力增強和消費結構升級,進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擴大政治參與、維護自身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的要求顯著增強,對民主健全、科教進步、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活殷實等方面的渴求更加強烈。這就要求我們自覺把握發展規律,創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破解發展難題,堅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使廣大人民群眾在發展中得到更多實惠。
轉變政府職能。政府職能的科學定位和順利轉變直接關系民生的改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不分,導致政府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影響民生的改善。應加快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各級政府的神聖職責和全體公務員的行為准則,通過科學的機構設置、職能定位和資源配置,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簡化辦事程序,推行政務公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同時,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揮其社會自治功能,促進公共服務社會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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