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水體污染是當前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水環境綜合治理是當前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加快財政制度創新,推動形成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科學體制和長效機制,是當前財政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中央財政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水環境綜合治理財政政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立健全珍惜環境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創造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雙贏的體制和機制。
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關系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中華民族生存發展。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完善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此又作了強調。這是黨中央從戰略高度對我國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作出的總體部署,需要從各個方面包括財政政策方面加以落實。
推進發展觀念轉變是當前環境保護財政政策的首要任務
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的特殊階段,推進污染減排,改善環境質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轉變發展觀念,實現四個突破:
一是突破污染排放壓力持續增加對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水體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的約束。現階段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同時在經濟全球化國際分工體系下制造業向我國加速轉移,這在客觀上必然導致污染排放總量增加。在這種背景下發展經濟,必須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把推進現代化與建設生態文明有機統一起來,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下大氣力建立新機制,實現污染減排目標。
二是突破行政性分散管理體制對建立標准化、數字化、系統化環境監管體系的約束。當前,我們在水環境保護方面主要實行區域管理、地域管理和水系管理,這勢必在客觀上造成分散決策。必須加大宏觀管理的力度,實現監測的數字化、規范化和統一性。
三是突破價格上漲壓力對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的約束。目前環境有價的觀念還沒有深入人心,更沒有上升到法律和制度層面。很多企業在生產中沒有承擔環境治理成本,而是將污染治理的責任甩給政府和社會,企業環境污染成本外部化的現象普遍存在。通過財政政策等措施將環境污染成本內部化,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推進污染減排的一項根本性措施。要靈活運用政策手段,防止企業轉嫁成本,借機抬升價格,加重價格上漲壓力。
四是突破微觀經濟主體利益取向對實現政府宏觀調控目標的約束。政府通過宏觀調控實現發展方式轉變,推進節能減排,這些戰略目標與微觀經濟主體的短期利益不是完全一致的。要通過完善財稅等政策,將政府的宏觀調控目標和企業追求利潤的目標協調起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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